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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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我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江思琪等28名考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下午16: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和携带5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广西警官学校射击馆一楼缴纳体检费和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上午6:30。体检集中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大礼堂(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
(三)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4月3日(星期一)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则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771-5636698。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6226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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