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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打造“厚德明法 上善法援”服务品牌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滕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援惠民生”的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期待,实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服务目标,采取五项强有力措施打造“厚德明法 上善法援”的服务金招牌,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社会公信力。

  坚持党建引领,确保党对法律援助工作绝对领导。把法律服务机构党支部,作为打造“厚德明法 上善法援”服务品牌的主心骨和定盘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法律服务人员中的所有党员作为打造“厚德明法 上善法援”服务品牌的排头兵和主攻手,在法律援助服务中冲在前、做表率,疑难、复杂案件争先办理,确保全市打造“厚德明法 上善法援”服务品牌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完善平台网络,破解群众“不好找法援”的难题。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化建设,形成“三横三纵”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全域覆盖,确保有援助需要群众能够就近、快速找到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全域通办”、“就近办理”、“网上网下同步”,破解“不好找法律援助”的难题。一是完善实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镇(街)、村(居)三级纵向网络体系,即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镇级和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在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考核“实体化”运转;在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初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二是开发“滕州市智慧法援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群众足不出户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远程审批、法律援助律师面对面视频接待、公检法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减化审批环节,回应群众“快捷办理法律援助”的期盼。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12个证明事项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范围,群众只需书写承诺书,不用提供纸质证明,就能够启动法律援助事项办理,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的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开通绿色通道,实现群众“信得过法律援助”的目标。动态调整受援范围,根据滕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实时调整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低收入群众、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实现精准援助;将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开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对维权讨薪的农民工实行“三优”服务,把工作做在群众的心坎上,在群众心里打造出“厚德明法 上善法援”的服务金字招牌。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援惠民生”的知晓率。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好“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跟踪报道、连续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法律援助故事”,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8/3d3b1c48-3b09-4b01-8a20-b8f318e7fe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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