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豫剑执行丨雷霆出击 剑指“老赖”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3日,建安区法院执行局集中执行力量,开展“豫剑执行”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巩固执行成果。

  早上6点30分,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执行小组按照预定方案分乘5辆警车迅速出击,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发挥法院干警综合素养,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必要时以强制性拘传、拘留,强制腾退房屋为保障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的遏制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不法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

  

  

  直击现场一:

  

  不言弃 “终本”终“执结”

  2020年3月,陈某与一家商品混凝土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于2021年5月1日前支付全部款项,但陈某一直未支付欠款,该公司诉遂将陈某诉至建安区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判令陈某于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剩余款项4万余元,然陈某未如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少量财产可供执行,且被执行人一直无法取得联系,下落不明,在案件无法进一步推进的情况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然而执行干警对该案件一直未轻言放弃,并一直关注跟进,并与申请执行人及时进行沟通。在此次集中执行中,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具体位置信息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动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耐心劝说、反复协调沟通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款项,至此案件执结。

  

  

  直击现场二:

  执行加力度拘留显权威

  近日,建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

  2019年11月,曹某经李某安排至刘某家中进行房屋贴片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遂曹某将刘某、李某诉至法院,经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判令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曹某相关费用。但二被告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曹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依法传唤并寻找被执行人,但均未在其户籍地找到。遂建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和冻结,并采取将强制措施,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保险后,依法将被执行人保险进行强制退保。

  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李某拘传至区法院,并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但被执行人仍声称自己无力偿还,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将被执行人李某进行控制,并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

  

  

  直击现场三:

  集中执行力量 强制腾退房屋

  4月13日,建安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强制腾房行动。执行干警通过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腾房现场,但被执行人拒不前往,执行干警驱车到达执行现场后,在公证处见证下对屋内财产进行清点确认、清理打包、登记移交,整个腾房过程规范文明,且对腾房过程进行全程摄像、直播,进一步扩大执行工作强制力、影响力。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奔赴现场14次,拘传被执行人7人,强制腾房2处,达成和解4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39万余元。

  下一步,建安区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执行措施,统筹部署,加大执行力度,对重点难点案件集中攻坚,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11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