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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菏泽市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厅“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各县区通过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计划措施时限等手段,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抓好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对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申请人,探索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二、简化受理程序,推进精准法援。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公民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对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请求支付赡养费等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将精准扶贫对象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凡贫困户需要进行法律援助的,只要提供由市扶贫办统一印制的《菏泽市“精准扶贫”手册》,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三、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办案质量。贯彻落实《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严格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各环节服务标准,加大工作监管力度,加强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深化年”活动,以精细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五个规范”为抓手,促进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的双提升。优化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承办人自评”、“机构评查”、“同行评估”等途径评估结果,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实行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额化补贴机制。在上半年全市案件质量抽查评估中,案件合格率100%,优秀率45%以上,较好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菏泽市司法局“五个规范”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工作做法得到省厅、司法部网站转发。

  四、开展主题活动,打造维权品牌。高度重视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 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以“全心、贴心、真心、善心、倾心、诚心”六心服务为切入点,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积极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打造出了具有菏泽特色的政策惠民、服务亲民、保障利民的“法援惠民生”维权品牌。《菏泽市司法局“六心”服务打造法律援助民生品牌》经验做法得到司法部转发。

   五、健全服务网点,完善便民措施。借助精准扶贫、新旧动能转化、乡村振兴等新形势,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加强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规范化建设,实现法律顾问与站点联络员有机融合,实现城乡法律援助站点100%全覆盖,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做好咨询解答,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引导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7/2109f63a-8de5-48e5-a164-a66a84bb87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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