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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入选全国信用承诺典型案例网络投票启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社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国信用承诺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北京市司法局报送案例“实施告知承诺制 便捷首都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为民解难事 司法行政便民显担当”通过初评,分别进入“审批服务类”和“惠民便企类”信用承诺典型案例网络投票,动动您的小手指为我们投出宝贵的一票吧。

  一、投票时间

  投票开始:2023年4月19日16:30:00

  投票结束:2023年4月25日23:59:59

  二、投票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审批服务类案例投票页面

  

  在投票界面下滑找到1号案例“实施告知承诺制便捷首都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搜索框内输入案例编号“1”或者案例名称,点击投票按钮即可。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惠民便企类案例投票页面

  

  在投票界面下滑找到3号案例“法律援助告知承诺为民解难事 司法行政便民显担当”,也可以在搜索框内输入案例编号“3”或者案例名称,点击投票按钮即可。

  

  三、投票规则

  活动期间,每个微信号在审批服务类主题,最多可以选择20个案例投票。在惠民便企类主题,最多可以选择15个案例投票(同一参评案例只能投1票)。主办方将结合网络公众投票、地方投票、专家评审综合确定优秀案例并于2023年5月集中发布推广。

  市司法局报送的这两个案例有何特色亮点来了解一下:

  1.实施告知承诺制 便捷首都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在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想和其他两位执业律师开合伙律师事务所。通过首都之窗查看设立律师事务所办事指南,发现材料清单中有8项内容,其中大部分材料都好准备,但资金证明要到相关银行开具,住所证明需要房东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等材料。尽管条件都具备,但张律师由于业务繁忙,没有时间办理,开设律师事务所的计划被暂时搁置。

  2021年5月,北京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律师类行政审批事项证明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5月17日起,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时,需提交产权人或者出租人开具的住所证明、银行开具的资产证明实施告知承诺制,可通过签署告知承诺书进行办理。张律师及合伙人马上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区司法局提交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很快便拿到律所执业许可证,开始正常办理法律服务业务。

  据悉,自实施这两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律师们普遍反映设立律师事务所比以前简便得多,节省了大量办理时间,不到1个月即完成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审批时限压缩70%以上。近两年来,北京市司法局共审批律师事务所设立业务357件,极大方便了律师申请人,有力地促进首都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法律援助告知承诺为民解难事 司法行政便民显担当

  李某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2021年5月份某天骑电动自行车经过路边停放的小轿车边时,司机国某突然打开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李某娥摔倒受伤,交管部门认定国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某娥将国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李某娥因经济困难无力应诉,向市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在审核材料时发现,李某娥提供的申请材料中没有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而此时距离二审开庭不足20日,其回老家开具证明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较大,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告知李某娥可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因李某娥不识字,工作人员向其宣读了《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承诺书》,在其自愿提出告知承诺后,指导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成员和经济困难说明表》并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人告知承诺情况核查授权书》。市法援中心为李某娥开辟了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当日安排承办律师。接到法援律师电话时,李某娥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据悉,北京市司法局出台《北京市实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的意见 (试行)》,于2021年9月1日起全面施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法援中心累计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法律援助申请45件,占同期应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申请量的28.5%,以“一纸承诺、立即办理”的形式,进一步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困难群众等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负担,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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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tzgg75/32609070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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