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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事项清单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海南省司法厅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事项清单

  为进一步践行法治为民、司法为民宗旨,以为民办实事的成果检验我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省司法厅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期盼,研究推出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一是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治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全省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000件,免费解答未成年人法律咨询不少于5000人次,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少于112场次。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加强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的作用,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水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促进未成年人明理知耻、尽孝守法、爱惜生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制定出台村(居)法律顾问考核标准,梳理提炼先进经验向全省推广,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村(居)聚集,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乡村大力宣传和普及民法典,不断提升农村居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确保到2023年底,每个村(居)民小组(自然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五是深入开展困难罪犯家庭社会帮教“彩虹行动”。在罪犯中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并通过“彩虹信箱”求助信、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评估筛选出特困难罪犯家庭,联合社会公益组织开展走访帮扶活动,帮助特困难罪犯解决实际困难,不断完善长期稳定的帮扶工作机制。

  六是持续开展‘蒲公英’禁毒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禁毒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防线,全年计划完成禁毒宣传不少于700场。

  联系电话:65919156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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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304/t20230426_3407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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