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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6·26”国际禁毒日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活动好戏连台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第33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厉行禁毒方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承开门办戒毒工作理念,打造山东戒毒法治宣传教育升级版,营造了浓厚的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不断提升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开展禁毒法治宣讲活动

  发挥场所警示教育优势

  山东省戒毒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发挥禁毒戒毒宣传主力军的作用,组织禁毒戒毒法治宣讲团警察到济南市祝甸东方花园、济宁市龙城美墅开展禁毒戒毒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运用“腾讯会议”系统给山东省实验中学国际部学生上禁毒戒毒法治课,戒毒警察通过以案释法,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展示仿真毒品,普及《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禁毒戒毒知识。青岛市戒毒所警察走进青岛市地铁公司,为乘务部60余名员工作题为“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的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报告。济宁市戒毒所警察应邀参加济宁市文化馆承办的“齐鲁大讲坛——济宁分坛”,开展禁毒戒毒法治宣讲活动,提高了社会大众识毒拒毒防毒的能力。

  



  借力“揭牌+座谈”活动

  凝聚禁毒戒毒宣传合力

  6月19日,举行省鲁中戒毒所驻东营市东营区后续照管指导站揭牌仪式,省戒毒管理局政委齐晓光与东营区委副书记张奎滨为指导站揭牌。通过发挥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的专业优势,实现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无缝衔接,利于巩固深化场所教育戒治成效,也有利于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工作。6月23日,省鲁中戒毒所邀请淄博市政府机关、驻地单位领导及中小学校长等,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教活动,就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加大禁毒戒毒社会宣传力度等展开座谈,通过参观荣誉室和戒毒成果展室,全面展示了近年来戒毒工作成效,扩大戒毒工作社会影响力。

  



  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提升戒毒教育效果

  全省戒毒场所紧紧抓住时间节点,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组织戒毒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活动。邀请社会专业人士、成功戒毒典型等开展视频帮戒,帮助戒毒人员增强戒毒信心,提高拒毒能力。省鲁中戒毒所组织戒毒人员开展“6·26”国际禁毒日读书征文、戒毒宣誓、毒品知识“云”讲座、主题板报、演讲比赛“五个一”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了戒治信心。省济东戒毒所组织戒毒人员开展“拒绝毒品、拥抱阳光”主题黑板报评比展示、“我的戒毒故事”和“我身边的志愿者”征文、“幸福在线”学习教育等活动,使戒毒人员深受启发和感染。省女子戒毒所警察给戒毒人员作“青春不可复制 拒毒从我做起”专题讲座,组织戒毒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月”文艺汇演活动。省戒毒监测治疗所警察给戒毒人员作“无悔青春 从头再来”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戒毒人员对毒品危害性、吸毒违法性和禁毒重要性、戒毒必要性的认识。枣庄市戒毒所组织戒毒人员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歌咏比赛、读书征文活动等,烟台市戒毒所组织戒毒人员开展“我的戒毒故事”征文,帮助戒毒人员增强戒毒信心。

  



  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提高戒毒工作影响力

  全系统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优势,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戒毒新闻宣传。一是传统媒体是戒毒宣传主渠道。全系统举办的主题宣传活动内容先后在人民日报数字版、齐鲁晚报、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刊发稿件37篇,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大宣传格局。与山东青年报刊传媒中心签订协议,围绕规范化执法、人文化管理、专业化戒毒、社会化矫治这一主线,开设“戒毒所的故事”专栏,以重点事例、先进典型、特殊案例为题材,重点讲好戒毒人民警察、戒毒人员的“两个故事”。二是新媒体成为戒毒宣传新特色。“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省戒毒系统顺应潮流、紧跟时代步伐,全面推行图片化、视频化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两微多端”等新媒体传播快捷、实效性强的特点,在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推送主题宣传活动信息100多条,6名山东戒毒公益大使拍摄“我为山东戒毒代言”短视频在“抖音”“快手”播放,扩大了戒毒宣传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三是线上“直播”成为戒毒宣传教育新亮点。国际禁毒日前期,省戒毒管理局从各戒毒所选拔20多名警察,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采取“主播+主持人”模式,警察主播讲解禁毒戒毒知识,主持人以引导、提问的形式串联,在全国戒毒系统首次运用“快手”APP,策划组织了5场禁毒戒毒宣传教育直播活动,观看人数近240万人次,获赞25万余次,网友互动20万余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6/d7ea5423-2d23-4134-973a-00f32f727a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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