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治“硬骨头”!武陟县法院开展“豫剑执行”腾退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省法院“豫剑执行”专项活动部署,推动解决执行工作存在的“腾退难”问题,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在市中院的统一调度指挥下,2023年5月12日上午8时,武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上阵指挥,强力开展“豫剑执行”腾退行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武陟融媒、自媒体人全程跟踪报道。
为了保障整个行动顺利开展,该院专门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处突组、维稳组等工作小组,并根据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施文星院长要求参与行动的干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执行行为,依法依规使用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腾房行动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武陟县法院主持调解,确定孙某某偿还王某某 168000 元,从 2020年 9 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前支付 14000 元。但协议达成后,孙某某未按协议履行,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做孙某某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言明利害,劝说其履行还款义务,可孙某某却置若罔闻,仍然拖欠不还。法院对孙某某的财产进行了仔细查询,发现其在武陟县某小区有一处房产,便立即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最终以 212856 元成交。
执行干警依法张贴腾房公告,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孙某某主动腾退房屋向买受人交付,但被执行人却一边承诺主动腾房,一边却始终占用房屋。为了保障买受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惩戒失信行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腾退房屋措施。
干警们到达现场后,立即按照方案分工,组织封锁执行区域,设置警戒线,稳控现场秩序。被执行人孙某某的妻子将房屋门打开,但孙某某未在屋内。施文星院长当场拨通孙某某的电话,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并耐心做孙某某妻子的思想工作,其妻子当场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法院腾房。
干警们按分组有序进入房屋,并将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在册,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井然有序,既有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又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历时两个多小时,此次腾退行动圆满结束,并将房产当场交付给了买受人。
“整个腾退行动规范有序,不仅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以强制执行力维护司法威严的决心!”一位县人大代表说道。
“以前只是在媒体上看到法院执行,今天有幸全程参与见证这次腾退行动,现场感受到执行工作的不容易,希望老百姓们能够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参与见证行动的一位自媒体人说道。
在下一步工作中,武陟县法院将坚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决的态度、更精准的执行措施,持续贯彻落实“豫剑执行”活动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用足、用好、用活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始终保持打击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用扎实的执行成效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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