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开展第二次主题教育研讨交流
5月26日上午,厅机关第四党支部按照厅机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在之前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二次主题教育研讨交流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厅主题教育办公室《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党性大讨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党组《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以案促改”作风建设专项大讨论的通知》,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统一思想和行动的重大意义,持续夯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会上,三名同志作主题教育研讨交流发言。胡永孝同志以《学纪悟法,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认识》为题,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不是对党员干部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的,而是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我们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自觉做到思想上清醒、生活上清新。李云彬同志在交流发言中谈到,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部,尤其是行政立法工作者,要结合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全力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刘浩南同志从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角度,分享了在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中,必须把握对立统一关系,必须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必须架好党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使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群众利益,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本次研讨交流切题深入,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坚定政治操守、涵养家国情怀、坚持问题导向、锤炼担当能力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达到了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目的。第四党支部将继续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抓好工作落实,为推进青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dwjs/202305/t20230530_104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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