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发布受理指定管辖案件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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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指定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复函》的规定,自2023年6月12日起,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贵阳市云岩区发生的部分民商事一审案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商事一审案件受理范围
1.轨道、公路等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2.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二、级别管辖标准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上述民商事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按贵州省现有基层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确定。
三、二审上诉法院
对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上述民商事一审案件提起上诉的,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四、协议管辖
当事人协议选择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依法审查确定。
五、执行事项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判决、裁定,第一审法院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负责执行;
2.申请执行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案件,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贵阳市云岩区的,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如需咨询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相关事宜,请拨打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51-88932130。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高铁西路。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lsgz/202306/t20230614_80227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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