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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执行为“缓兵”,动真格当即“低头”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6月30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将一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再次拘传,有慑于法律威严,最终当场履行2万元后,与第二天将全部款项交至法院。

  今年2月,张某欠李某5万余元,经李某多次催要,张某仍拒不还钱,之后李某将张某起诉至龙安区法院,经该院审理,最终判定被告张某在2月底之前偿还原告李某5万余元。由于被告张某未在法定履行期间履行,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安区法院经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财产,其反馈显示共有7千余元,该院进一步采取措施对这7千余元进行司法冻结。龙安法院执行干警经线下不动产、公积金等查询手段,查询到被执行人张某有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并予以查封。

  在执行干警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法院扣划7千余元支付申请人李某,剩余款项4万余元,由被执行人分期履行直至偿还完毕。距离第一次还款日期以及过去近2个月,申请人李某仍迟迟未收到自己的欠款。6月30日,法院将被执行人张某再次拘传到院,被执行人张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当即对其作出拘留决定。被执行人张某看到拘留手续后,立马慌了神,他急忙低头认错,表示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遂当面转给申请人李某2万元,并将余款于第二日全部偿还,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法律小贴语:

  法律面前莫要心存侥幸,达成协议需要按时履行,做人应以诚信为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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