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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黑名单 督促企业履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有什么严重后果?一般情况下,会受到政府部门联合惩戒,如在金融融资、政府供应土地、参与工程招投标、参与政府采购等多方面受到限制;会使企业信誉受损;会使企业贷款无门……

  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甲有限公司与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巧用失信黑名单,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维护了申请执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失信企业也跳出了黑名单。

  2019年,甲有限公司与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土建筑和安装工程。工程竣工后,乙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11月,内黄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乙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甲有限公司工程款共计2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乙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2023年3月15日,甲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官的一再督促下,乙科技有限公司仍不予履行。经过法官的调查,发现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有机器设备和厂房,遂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封。期间,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该公司置若罔闻。5月15日,内黄县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受限后的乙科技有限公司这才惊觉企业信誉的重要性,主动联系法官,要求与甲有限公司进行协商。

  近日,经过双方当事人多轮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甲有限公司撤回执行申请,案件得以终结执行。结案后,内黄县法院第一时间恢复了乙科技有限公司的信誉。

  在今后的工作中,内黄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手段督促欠债企业履行,推动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为内黄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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