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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在京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和有关工作通知,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北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京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时间

  2023年7月17日(周一)至7月20日(周四),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不含周六、日)。

  (二)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A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北京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北京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在北京考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二)如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补正材料交到北京市司法局。

  (三)有关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将根据司法部规定另行通知。

  (四)申请材料已齐全或已补正全部材料的上批次资格申请人,可以携带北京考区原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补正材料,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提交申请材料,无需网上预约。

  (五)其他批次尚未领取证书的人员可以在上述时间和地点领取证书;无法在上述时间领取的,可以自7月24日起提前1天拨打咨询电话预约领取证书。领证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地铁六号线郝家府站B口出,到市政府西门传达室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400 818 8800(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北京市司法局

  2023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tzgg75/32614654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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