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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吉林省行政区划内;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

  报名人员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靖宇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的,学历专业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无须报名参加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为8月20日10:00至9月20日16:00。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吉林省司法厅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报名时在报名网站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请登录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获取。具有党校学历且在学信网查询不到信息的报名人员可用其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扫描件,代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报名参加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名的,其学历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吉林省行政区划内的户籍(居住)证明。报名人员报名时在报名网站上传户籍首页、本人页或者居住证扫描件,扫描件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专业条件地户籍(居住)证明。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采用jpg格式,大小在40KB至100KB之间;服装颜色应与照片底色有所区别;头身比例在1:1.52左右;着正装,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饰品、徽章、粗框眼镜,不得梳高发髻;照片须清晰显示双眉、双眼、双耳、双肩;不得为艺术照、风景照、背带(吊带)衫照、侧面照、翻拍照、制服照;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

  考试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使用此照片与应试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会影响身份核验。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合格证明的唯一使用照片。

  6.书面承诺。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条件、无不得参加考试等情形本人作出承诺。

  (四)考试费

  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具体时间在吉林省司法厅网站另行公告)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逾期不予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日期拟定于202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在吉林省司法厅网站另行公告。

  考试时间180 分钟(上午09:00—12:00)。

  (二)考试地点

  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区设在长春市,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本考试不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场。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公司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的理论、现行有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

  (二)试题类型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案例分析、论述。

  (三)考试方式

  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试卷一张,总计300分,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采取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者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作答;主观题考试需纸笔答题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并经核准通过,方可在答题纸上进行主观题的作答。

  (四)考试要求和纪律

  1.应试人员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除准考证和身份证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2.考场统一为应试人员免费配备考试文具,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文具带出考场。

  3.考试前,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核验考生身份,考生接受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核验即视为入场。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60分钟。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吉林省司法厅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评卷。

  考试结束30日后(具体时间在吉林省司法厅网站另行公告),参加考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申请成绩复核。

  考试结束40日后(具体时间在吉林省司法厅网站另行公告),吉林省司法厅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逾期不予打印。

  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分为A类和B类。A类为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考试成绩达到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分数线的。B类为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靖宇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考试成绩达到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分数线的。

  依据《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今后主要是在农村地区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在设区的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再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精神,持A类证的人员申请执业地限于吉林省不设区的市或县(自治县);持B类证的人员申请执业地限于学历专业条件放宽地。

  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自发证之日起,二年内申请执业核准有效。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时间与居民身份证不一致的,须具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毕业证书遗失的,须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2.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

  3.吉林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4.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吉林省司法厅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5.咨询电话:

  (1)考试政策咨询电话及时间:0431-81330616,0431-82750402;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及时间:4008115177(转2);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8:00。

  

  

   吉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306/t20230630_8732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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