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全民禁毒宣传月 | 禁毒宣传进高校 法润青春不“毒”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青年学生识毒、防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加强自我防范,筑牢校园法治安全防线,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禁毒法治宣讲团干警先后走进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禁毒宣传暨民法典宣讲”法治教育活动,给千余名高校师生们送去了一份禁毒法治宣传校园普法“大礼包”。

  镜头一:禁毒普法大讲堂

  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多功能展厅内,戒毒干警以“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为主题,为该校师生开展了一场禁毒知识专题讲座,通过播放禁毒宣传警示教育短片、分析戒毒案例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师生们介绍了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的有关知识和危害,教给大家如何区分毒品、如何预防毒品和远离毒品,告诫广大青年学生要洁身自好、提高警惕,不随便出入娱乐场所,不轻易挥霍青春,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在随后的普法教育课堂,戒毒干警针对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且阅历较浅的特点,紧贴大学校园实际,围绕“校园贷”“校园欺凌”“直播打赏”等网络热点问题,引用日常生活中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让同学们展开讨论,现场反响热烈,发言踊跃。通过情景设计、以案释法的形式生动形象地阐述了《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同学们明白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的必要性,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镜头二:禁毒宣传展示区

  在宝鸡文理学院,省虢镇戒毒所禁毒法治宣讲团干警为该校师生开展了“健康人生,让青春不‘毒’行”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讲解禁毒知识宣传展板、发放禁毒知识彩页、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等方式为高校师生面对面地进行了禁毒知识宣传,让师生们进一步认识毒品的种类和危害,相对于传统毒品,五花八门的新型毒品仿真模型吸引了同学们“围观”,心中的一个个疑虑也随之而来:“这些有‘奶茶’字样的仿真毒品看着和我们平时喝的奶茶没什么区别啊?”“这个像邮票的小纸片又不能吃,怎么会是毒品呢?”戒毒干警随即为大家进行了专业知识科普:“这些都是常见的新型毒品,具有一定的伪装性和隐蔽性,其危害性和成瘾性不亚于传统毒品。比如这个印有卡通形象的小纸片,含在嘴里就能‘吸食’,透过皮肤就能渗入人体,让人产生强烈幻觉,这样的‘邮票’就是新型毒品LSD。”干警们耐心细致的讲解为同学们揭开了毒品伪装的“外衣”,帮助大家了解了毒品的危害,切实增强个人防范意识。

  镜头三:听听他们怎么说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怎么说——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王老师:“十分感谢戒毒干警为我院师生带来的禁毒普法宣讲活动,带给学生课堂之外的法律知识补给。我们将积极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从心理上建起坚实的‘防毒墙’,营造无毒、和谐的良好校园法治环境。”宝鸡文理学院学生陈某:“这次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戒毒干警‘零距离’的专业讲解,为我扫除了禁毒知识的‘盲区’,让我对毒品的种类和危害有了新的认识,今后我会更加珍惜校园生活,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对毒品说‘不’,对违法乱纪说‘不’”。省虢镇戒毒所禁毒法治宣讲团田伟峰:“禁毒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作为司法行政戒毒干警,我们将切实扛起普法责任,充分发挥社会职能,深入倡导‘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的理念,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广泛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共筑禁毒防线。”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jdgz/7257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