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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调解优先 泰安仲裁委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疫情影响导致某合作社与养殖户合同纠纷,经仲裁庭调解,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圆满解决争议,帮助养殖合作社恢复生产运营,这是泰安仲裁委近期调处的涉及疫情典型案例。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泰安仲裁委发挥仲裁职能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力求减少疫情影响,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宁阳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与马某等人签订四份养殖合同,由养殖合作社提供养殖场地、鸭苗、饲料等,马某等四人在肉鸭卖出后进行结算,随着疫情发展,肉鸭销路受影响,马某等未及时偿还欠款发生纠纷。合作社根据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马某等承担合作社垫付的资金二十万。

  受理该案后,泰安仲裁委高度重视此案,指派具有调解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此案。仲裁员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被申请人认可款项,但对于双方欠款数额分歧较大,为保障疫情期间正常审理,仲裁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隔空”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对每一笔结算单、收据、汇款明细进行详细校对,最终确定欠款数额。鉴于当事人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仲裁员耐心调解,析法说理,向合作社讲明疫情影响下,养殖农户压力很大,希望对还款期限适当延长并分笔偿还;对于养殖农户,仲裁员及时分析养殖前景,鼓励养殖户恢复信心,尽快恢复生产。在仲裁员的“隔空主持”下,合作社与马某等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养殖纠纷得以案结事了,既助推了合作社复工复产,又维护双方的信誉,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委的工作均表示满意。

  疫情期间,泰安仲裁委服务不掉线,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意见》,整合仲裁网络资源,各县市区仲裁分会积极参加当地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纠纷案件,做到疫情期间及时掌握市场主体仲裁服务需求,协调联动,凝聚共克时艰、共度难关合力,为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护航。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4/729e5eab-a840-4f7f-8cc3-7970f32bea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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