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戒毒管理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根据《青海省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志刚,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张梅贞一行3人,于7月13日莅会指导省戒毒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由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军主持,在家的局党委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共10人参加会议。
在实地学习环节中,与会人员参观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重温入党誓词,再一次接受了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进一步坚定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集中学习研讨环节中,按照第一议题的要求,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有关规定篇目学习内容,4名局党委班子成员及2名中层领导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重要论述这个专题,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交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形成了“学习——交流——提高”的氛围。
省厅旁听指导组对本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主题鲜明、流程规范、内容丰富,交流研讨内容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学习效果明显。
潘志刚同志就省戒毒管理局党委继续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充分发挥党委示范带头作用,加强统筹谋划,不断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思路和举措,推动中心组学习效果转化,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在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要坚持根本方向强化学习政治性,不断深化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何学、谁来学、学什么、怎么学、怎么抓”问题的认识,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把深化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要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与当前主题教育、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以学正风、以学促改,切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覆盖、无死角,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倒逼理论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党委书记、局长罗军表示,我们将以这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为新起点,按照潘志刚副厅长提出的要求,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抓紧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工作,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推动全省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dgl/202307/t20230714_107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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