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保民生”和“护营商”的“双赢”棋——平桥法院高效执行获锦旗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一边是被执行企业的实际困境
面对“两难”棋局
执行法官将如何破局?
原告张某是被告信阳市某公司老员工
2020年2月
张某发现自2015年起
公司未给其交养老保险
询问得知公司牵涉到多项经济纠纷
账户被查封冻结
陷入经营困境
经双方协商
由张某先行垫付单位应缴养老保险费
合计11万余元
公司保证待资金周转后立即归还
此后张某多次向公司索要欠款未果
2023年初
张某将公司
诉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判决被告公司
偿还原告垫付养老保险费
并支付逾期利息
但公司未能按期履行
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庞伟认为
对于因资金暂时短缺
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有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人企业
应该多做执行和解工作
争取延缓被执行企业的履行期限
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
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于是他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
一方面
耐心安抚申请执行人情绪
劝说申请人对企业多一些理解和包容
向其说明
和解才是实现债权的最优方式
“陪伴公司40载
从青丝坚守到白发
公司就像你的孩子一样
现在它遇到了困难
能不能多给他一点时间?”
另一方面
考察调研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
向负责人阐明
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
同时根据公司承受能力
指导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
协调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约定被执行人企业每月20日
支付申请执行人7000元
直至支付完毕
至此
该起涉民生民企的合同纠纷案件
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张某为表感谢
将一面印有
“公正高效 执行为民”
的锦旗送至庞伟手中
锦旗上闪耀的金字背后承载的
既是对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认可
也是对平桥法院工作一心为民的肯定
下一步
平桥法院将继续在执行工作中秉持
“灵活+善意”的执行理念
在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
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纾困解难
将执行的“两难”局面
转变为“保民生”
和“护营商”的“双赢”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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