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战“疫” 司法所在行动!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司法所及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熟悉民情的服务优势,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严密构筑群防群治防线,着力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以过硬的责任担当和饱满的履职状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服务大局,坚守疫情防控一线。面对严峻的防疫形势,各地司法所放弃休假休息,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严密排兵布阵,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积极参与包保村(社区)疫情防疫工作,为防范疫情蔓延扩散构建起一道又一道“铜墙铁壁”。
齐元龙是沂源县司法局中庄司法所所长,作为中庄镇北坡村包村干部和东韩庄村帮扶干部,自大年初二开始,他坚持每日到防控点值班执勤,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灭菌、车辆劝返、物资分配等工作,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坚守,是他对职责和使命的理解。他格外关注隔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每日为隔离群众送上新鲜蔬菜和消毒物资,并且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消除隔离群众的疑虑和恐慌。
创新形式,强化社矫人员管控。各地司法所依托信息化平台,灵活有效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滕州市司法局荆河司法所建立“荆河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群”,要求社矫人员每日在微信群中进行位置共享,对位置共享的真实性采取不定时抽查,并进行反追踪式手机定位查看,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利用“视频通话”功能,采取“不确定时间,不事先通知”的方式,随机进行视频核查,问清人员、问准位置、问明情况,告知社矫人员相关注意事项,并排查其身体健康状况。
发挥职能,灵活调处矛盾纠纷。各地司法所注重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因村居封闭管理、居家隔离观察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为辖区百姓当好“服务员”“安保员”。
防疫期间,滕州市张汪司法所、张汪镇调委会创新工作模式,利用线上调解、线下和解的方式,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带来疫情传播风险。
春节前夕,张汪镇赵某在工地干活期间意外发生坠落,造成胸椎爆裂,前期医疗费已由公司先行垫付,但双方就后续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费用金额产生纠纷,申请人民调解。张汪司法所立足疫情防控形式,主动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建立微信群、视频调解、线上办公等调解模式,通过耐心调解、算细账、讲道理,双方就后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搭建平台,提供涉疫法律服务。防疫期间,各地司法所切实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优势,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微信、微信群、热线电话等提供即时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使用线上法律咨询平台,实现法律服务一网通办,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杜绝交叉感染。
枣庄市市中区矿区司法所所长韩东,带领同志们积极开展抗击疫情“暖心行动”,开通两条电话热线,并在网上搭建疫情线上居民专业服务支持平台,线上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累计为400余位居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强化宣教,营造全员防控氛围。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进村进户进社区,并通过公开信、倡议书等各种形式,以及微信群、客户端等各种媒介,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枣庄市山亭区冯卯司法所制作并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知识问答》,在人员较为集中场所进行疫情防控宣讲和法治宣传教育,并重点对外地返乡人员进行相关法规政策解读。
莘县徐庄司法所在镇驻地和45个村庄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普法明白纸,通过“村村响”大喇叭广播即时播报防控疫情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每个村庄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村民理性应对、科学防疫。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2/fc4b2ecc-dfb3-411f-bf31-25c896b7b01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