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青春!未成年犯管教所这样做……
近日,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贵定监狱)被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5部委确定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创建单位。
如何创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准确定位,精准实施服务
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点领域,为青少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实际帮助工作。
关口前移,勇担社会责任
未成年犯管教所采取“走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法治进校园、警营开放日、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系统性法治警示教育模式,引导、教育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请”进来
组织学生走进所“三大现场”近距离感知罪犯生活,了解监狱执法管理、教育改造等情况,在感受监狱公正执法、规范管理的同时,更对违法犯罪痛失前途、亲情和自由有了更加深刻的感悟。
“走”出去
开展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心理辅导等公益性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法治安全意识,营造了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主动融入,助推实质维权
建立与共青团贵定县委员会及其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联合处置机制,依法介入涉青少年违法犯罪审讯、陪审等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禁毒宣传教育,及时化解涉青少年的矛盾纠纷,提高涉案青少年转化率。
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
对于年幼无知或一时失足犯罪的未成年人,坚定不移地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人生正轨。但对于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惩处,切实做到宽严相济,张弛有度。
着重保护,维护合法权益
切实落实未成年人法定代理、封存犯罪记录、判后帮教等制度。在保护未成年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同等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对于遭受校园欺凌、性侵害的被害学生,将积极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协调配合,在心理干预、生活、学习等方面积极跟进,切实做到对未成年人全面、特殊、优先保护。
在个辅中深入交流,引导其表达自己内心真实想法,帮助其调节情绪、解决内心困惑。
全面推进,源头防治犯罪
丰富黔南州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建设,对“养而不教”或监护人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正确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犯罪。
优先及时,办理涉“青”案件
对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转办的涉及青少年合法权益有关的来信来访,优先、及时办理、接待。
积极配合,形成维权合力
认真履行司法保护职责的同时,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将一如既往地配合、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同时与团委、公安、教育、民政等其他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实践中,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贵定监狱)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助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据介绍,下一步省未管所(贵定监狱)将会充分利用法治教育优质资源,积极与地方学校、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强合作,拓宽监地共建渠道,创新开展普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宣传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水平,为平安贵州建设持续贡献“未管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jyjd/202307/t20230726_81268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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