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推荐对象公示
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厅政治部审核、厅党组讨论后,推荐吉林省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家单位参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公主岭市响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宋鸽等21名同志参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
吉林省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永吉县口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双辽市柳条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丰县拉拉河镇福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大安市锦华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延吉市建工街道延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1名):
宋鸽公主岭市东三街道响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赵良国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百胜榆树市刘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楚现吉林市船营区致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梁施民桦甸市金沙镇平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志勇梨树县十家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黄艳国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畅辽源市西安区涉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戴淑艳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纪跃林通化县金斗朝鲜族满族乡金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斌临江市兴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徐文生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新房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孙晓辉靖宇县靖宇镇将军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迤逦长岭县三团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姜涛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民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吴淑媛洮南市永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伟通榆县鸿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陈殿胜珲春市英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金太虎汪清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乐梅河口市光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郑金波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接收反映意见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厅政治部
联系人:聂子淇
联系电话:0431-81330368
传真:0431-81330368
电子邮箱:zxc81330368@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简要事迹
吉林省司法厅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308/t20230810_87789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2023年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第2号公告
下一篇:企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