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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审核,厅党委研究同意,拟推荐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李炜等54名人民调解员参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8月4日—8月10日。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东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联系人:杨家惠,联系电话:020-86351069。

  通讯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邮政编码:510405。

  广东省司法厅

  2023年8月4日

  

  

  

  拟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14个)

  

  序号

  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

  简要事迹

  推荐单位

  1

  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5日在广州市司法局指导下成立,其行业主管部门为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该调解组织在广州市范围内从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调解各类金融纠纷案件14403件,涉纷金额54亿元,调解成功率85%。经过多年发展,该调解组织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成为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专业性金融纠纷调解机构。2020年3月,该组织被纳入广州市两级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年均调解量、成功率等指标在广东省(不含深圳)人民银行系统内综合排名第一。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成绩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学习强国APP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

  广州市司法局

  2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于1989年4月21日成立,是全市首个成立社区书记调解工作室的调委会。该调委会发挥“党建+人民调解”模式作用,制定“1+4”部制度,实行“1+2+N”工作机制,即“1”(社区党委书记)+“2”(专职调解员、专职社区法律顾问)+“N”(网格员、社工、义工、“社区五老”等),并在全区率先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常驻机制,夯实社区纠纷化解基础。香蜜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书记调解工作室获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被评为2022年度深圳市优秀人民调解组织。

  深圳市司法局

  3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经高新区综合治理局备案,在市司法局、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综治局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近五年来,该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3891宗,调解成功率达99%,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切实筑牢辖区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珠海市司法局

  4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东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洋社区调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选配6名人民调解员,充实调解队伍力量。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围绕辖区内工业污染和环境整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事项,做到经常性摸排和掌握了解群众反映意见,及时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切实维护辖区大局稳定。2021年以来,共调处民事纠纷31宗,其中涉及工业污染纠纷8件,涉及环境整治纠纷21件,调解成功率100%。

  汕头市司法局

  5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

  人民调解委员会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07年经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备案成立。该调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服务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创新出台“访调援法”一机制一平台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将人民调解打造成具有基础性、主导性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因工作突出,2020年获评司法部“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2021年,其“访调援法”一机制一平台工作制度在佛山市“一司法所一品牌”创建活动中获评“全市人民调解业务品牌”。

  佛山市司法局

  6

  韶关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韶关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韶关市交调委)于2011年9月6日成立,目前有律师调解员12名。韶关市交调委成立后秉承公正、合法自愿的调解原则,免费为群众调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努力将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韶关市交调委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为事故当事方提供了多渠道、一站式的民事损害赔偿调解服务,大大缩短了交通事故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审结周期,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调解的真情,维护了群众权益。截至2023年7月,韶关市交调委共受理案件3286宗,成功调解3275宗,调解成功率99.7%。韶关市交调委交通事故调解效果显著,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获得当事人高度满意评价,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韶关市司法局

  7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优“五治一体”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打出“五调联动”组合拳,邀请“两院”联合进驻,充分发挥乡贤、人民调解员“两员”管家管事作用,敏锐嗅探纠纷根源,提前介入化解,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处、早化解。近三年来,共计调处矛盾纠纷270件,其中劳务纠纷68件、山林土地纠纷51件、邻里纠纷35件,调解成功率为99.6%。

  汕尾市司法局

  8

  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新路径,采用“受理—分流—办理—结案—回访”五大环节无缝衔接的闭环式调处,充分发挥每个专职调解员的调处优势,对受理的每宗案件实行专业化分类,各类纠纷由“专科医生”把脉问诊,实现了调解效率和成功率的“双提升”。积极探索个人调解工作室多元拓展,成立村级个人调解工作室——莫满水调解工作室、温泽旋家事调解工作室、朱灼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以个人品牌调解室为切入点,深耕人民调解“微治理”,持续撬动基层治理“大效能”。五年来,石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案件854宗,调解成功836宗,涉及金额约3765万元;诉调对接工作站共受理法庭移送调解案件2250宗,调解办结2209宗,涉及金额13199万元。。

  东莞市司法局

  9

  中山市西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西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优化调解资源,成立调委会32个,调解工作室6个,包括全省首个个人调解工作室。该调委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调解兼顾“情、理、法”。一是主动联系法院开展诉调对接,2020年至今共调解案件581宗,其中完成诉调对接211宗,高效解决人民调解后履行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培训,由调委会中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授课,并指导规范档案制作,提升调解团队综合能力及调解成功率;三是积极创新实践机制,2022年底提出“三人小组”模式,重点解决楼盘欠薪问题,实行至今成功处置10起楼盘欠薪涉稳案件,涉及工人约1400人,获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

  中山市司法局

  10

  阳江市江城区城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城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取得较为显著成效。近三年来,该调委会共受理了468宗社会矛盾调解申请,其中452宗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达96 %,履行支付金额近4亿元,为维护地方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

  阳江市司法局

  11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麻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三年来,调解案件126件,调解成功率98%,协议履行率100%,实现“零上访、零民转刑、零舆情、零投诉”。全面实施规范化建设,所有规章制度公示上墙;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全面落实年度培训、等级评定及“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矛盾排查,矛盾纠纷隐患100%化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维稳职能,推动辖区重点项目顺利开展、问题楼盘有效化解、民间纠纷妥善处置,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政府和群众一致好评。

  湛江市司法局

  12

  高州市根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高州市根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17人,其中党员14人、大学学历10人。该调委会一直以来注重以调解助力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参与建设高州市荔枝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三年来,该调委会指导和协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1420宗,助力涉农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茂名市司法局

  13

  潮州市湘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潮州市湘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0年11月成立以来,经过多年不断探索总结,秉持“爱心、热心、细心、小心、用心、宽心”六心的“为民”排忧解难初心,快速、专业、高效化解辖区的医疗纠纷,并推动医调委建立一套较为成熟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将医调委工作“亮点”打造成全市特色调解“亮片”。2023年该调委会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个部委联合通报表扬为(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单位。

  潮州市司法局

  14

  新兴县东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新兴县东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党建引领多网合一”治理服务,有效整合联动各级各领域资源力量,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创新多元人民调解模式,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平安东成”坚固防线。2020年以来,新兴县东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主持调解280宗,调解成功277宗,成功率98.9%,其中信访转调解1宗,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47.73万余元。

  云浮市司法局

  

  

  拟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单(54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简要事迹

  推荐单位

  1

  李炜

  男

  李炜是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政治站位高,工作认真、任劳任怨,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1年中,把握“五个一”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始终饱含真心真情、秉持公平正义,用百分耐心、千分真诚为辖区群众化解种种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协助属地街道成功化解辖区内多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同时,整合辖区内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等资源力量,打造多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网格”工作,营造“人人都是调解员”的良好氛围,打造具有时代化区域特色的“枫桥经验”,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平安白云、法治白云作出了突出贡献。

  广州市司法局

  2

  刘凯

  男

  刘凯是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扎根基层14年,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他热爱调解事业,一直以来坚持做法律知识的宣传员、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调解经验的传播者,为辖区的平安稳定、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负责调解工作以来,刘凯同志成功调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计1000余件,先后获评广州市人民内部矛盾排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花都区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花都区平安创建及综治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广州市司法局

  3

  黎爱滨

  女

  黎爱滨是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作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社会学知识,获得“广州好人”、“番禺区百姓学习之星”、“番禺区优秀志愿者”、“番禺区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番禺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几十项荣誉称号。黎爱滨政治立场坚定,模范践行党的宗旨,勤勉尽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赞誉。自2018年5月挂牌成立“爱滨调解工作室”以来,成功调解家庭、建房、相邻关系、供货、侵权等各类纠纷200多件,为镇内外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00多件,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广州市司法局

  4

  刘精彩

  男

  刘精彩是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以化解基层矛盾为己任,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与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有机结合。2021年协助龙岗区人民法院横岗工作站建设,在街道建成人民法庭,推动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在重大信访疑难案件的调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协同创建横岗街道“调援裁诉”一体化群众诉求服务平台,有力维护横岗街道社会稳定。

  深圳市司法局

  5

  徐戬

  男

  徐戬是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00余宗,调解成功率为98.9%,履行率100%,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过900万元,协助区司法局在区级层面推动打造“1+10+N”的专业调解团队、在街道层面推动打造“1+7+N”的专兼调解团队,并推动成立了全区首个物流行业调解委员会,多次获得市、区奖励,是宝安区“十大金牌调解员”。

  深圳市司法局

  6

  洪铭源

  男

  洪铭源是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该同志自2011年从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以来,共参与调解并成功调解案件2000余宗,调解成功率高达98%,涉案金额约3000余万,涉案当事人50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电话咨询及其他法律帮助上万人次。其调解成功的每宗案件均未出现反悔、上访或起诉、仲裁等现象。该同志多次获得市级、区级荣誉,并曾受邀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全国人民调解师资培训班,他所参与撰写的《深圳市张某与刘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并在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推广。近三年来,该同志先后获得2020、2022年度光明区十佳人民调解员;2021年度深圳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等称号。

  深圳市司法局

  7

  程小梅

  女

  程小梅是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该同志现任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是一名在基层岗位上奋斗了16年的优秀人民调解工作者,自2007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钻研业务、贴近群众、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件,近半数为复杂疑难案件,涉及金额约6000万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200多起,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珠海市司法局

  8

  邝小媚

  女

  邝小媚是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2009年至今,邝小媚已扎根基层14个年头,她始终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中心,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千余件,涉及金额1300余万元,及时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珠海市司法局

  9

  陈勇

  男

  陈勇是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强、工作业务熟、责任心强,从事调解工作近27年。凭借丰富的基层法律服务和群众调解经验,近三年来,该同志成功参与调处调解案件273宗,有效及时维护了辖区的平安和谐稳定。2013年6月,被汕头市司法局授予“个人三等功”。2021年11月,获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司法厅共同颁发的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汕头市司法局

  10

  蔡含

  女

  蔡含是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2022年8月被评为四级人民调解员。2017年以来,该同志一直忙碌在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调解矛盾纠纷280多件,调解金额5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蔡含同志善于总结经验,巧用“调解+法律援助”“调解+司法确认”“调解+行政裁决”等组团式、复合式纠纷化解方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濠江区率先实现以司法确认、行政裁决等与调解结合化解矛盾纠纷。

  汕头市司法局

  11

  饶剑峰

  男

  饶剑峰是汕头市江西商会澄海办事处(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解答法律咨询100多人次,成功调处涉江西籍人员矛盾纠纷38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事件5起。饶剑锋在调解工作中总结出行之有效的“一拉二降三推进”调解法,充分发挥了异地商会特色调解作用,将乡音乡情融入法律法规等调解知识,提高解纷效率,维护了身处异乡的老乡们的合法权益及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汕头市司法局

  12

  吴立林

  男

  吴立林是佛山市松高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0年来,该同志默默坚守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独创“五心”(信心、爱心、诚心、耐心、细心)调处工作模式,成功调解或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00多宗。他爱岗敬业,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和调解培训,受益群众超1万人;他对调解工作孜孜不倦,编写了全省首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标准《松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标准体系》,为调解事业的发展身体力行。2019年至今先后获得“广东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佛山市“优秀人民调解员”、顺徳“崇法达人”、北滘镇百名正能量传播者等荣誉称号。

  佛山市司法局

  13

  尚慧

  女

  尚慧是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作为民主党派骨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调解工作,从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6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权援助模拟案例演示活动“最佳展示奖”、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案件模拟演示活动优秀奖,三次被评为“优秀调解员(调解工作者)”。

  佛山市司法局

  14

  余银武

  男

  余银武是翁源县龙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于2010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官渡镇、江尾镇、龙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三年来,余银武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调解工作,成绩显著,十三年来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千余件,预防民转刑案件7件,特别是担任龙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期间,龙仙镇是一个拥有常住人口13万多人的大镇,调处大量矛盾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韶关市司法局

  15

  丘水养

  男

  丘水养是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窝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还是沙溪镇窝子村村委干部,先后在2019年荣获曲江区优秀共产党员、曲江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被评为曲江区先进人民调解员。在窝子村委会负责调解工作20余载,成功调解案件1100多宗,是一位负责、耐心且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为人民服务调解员。该同志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始终默默无闻奋斗在基层第一线。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在窝子甚至是整个沙溪,都一致获得同事及群众的好评。2002年以来,丘水养同志调解了辖区各领域的各种形式纠纷案件如婚姻家庭纠纷、山林界至纠纷、拆旧复垦新农村建设纠纷等疑难案件。有效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位无私奉献、默默付出、任劳任怨的心系人民群众的优秀调解员。

  韶关市司法局

  16

  黄国良

  男

  黄国良是东源县黄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年,政治立场坚定,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在工作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以案说法,宣传典型。黄国良扎根基层第一线,成功化解复杂疑难纠纷100余起,多次被市、县、镇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近几年为途经黄田镇的赣深高铁调解了大量征地拆迁方面的案件,当事人全部签下息诉罢访承诺书。

  河源市司法局

  17

  曾石榴

  女

  曾石榴是连平县溪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年,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爱家,好学上进,不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本领,已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对人民调解工作热心积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近五年来,共化解人民调解案件283宗,涉及金额316.4万元,其中化解涉及多个经济社、群众、集体十多年的疑难积案3宗。工作作风扎实,以身作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信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河源市司法局

  18

  潘招海

  男

  潘招海是河源市源城区上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海记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3年,政治立场坚定。他23年如一日工作在人民调解的第一线,尽职尽责调解每一宗矛盾纠纷,积极为社区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潘招海同志主持和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2起,调解成功率99%。2019年成立海记工作室以来,得到所在社区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有纠纷找“海记”,是街道群众口中流传最广的一句话。2013年被广东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2020年被河源市源城区政法委员会评为“平安之星”等荣誉。

  河源市司法局

  19

  李秋兰

  女

  李秋兰是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14年,始终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原则,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诚心,满腔热血为当事人着想的真心,遇事沉着冷静的耐心奋战在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者的风采。因工作能力突出,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个人三等功”、“梅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人民调解技能大赛三等奖等荣誉。

  梅州市司法局

  20

  张志敏

  男

  张志敏是蕉岭县广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扎根基层近30年,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竭力为百姓办好“小事情”、解决“小问题”、调处“小矛盾”、化解“小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该同志经手调解或协助调解的案件750余件,调解成功率98.5%,他利用情理和法理相结合的方法,巧妙解开群众心结,融洽双方关系,让来到调委会的每一件纠纷都得到圆满解决。因工作出色、爱岗敬业,2021年期间该同志先后被评为“梅州市政法英模”“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梅州市司法局

  21

  林玲

  女

  林玲是平远县大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11年,累计调解980余宗,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该同志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用法排查化解每一宗矛盾纠纷,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因工作出色、爱岗敬业,2020年该同志被评为平远县“优秀人民调解员”,2022年被评为梅州市“客都先进人民调解员”。

  梅州市司法局

  22

  廖立华

  男

  廖立华是惠州市惠阳区中心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于2018年 8月领导惠州市惠阳区中心法律服务所依法设立惠州市惠阳区中心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至今,先后考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是惠阳区“法律明白人”讲师,2022年被惠阳区政法委授任“惠阳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共惠阳区委党校客座讲师。他积极参与全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参与、主持无数宗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调处,并为各镇街培养、输送具有法律服务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协助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惠阳区各镇街建立、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

  惠州市司法局

  23

  罗小东

  男

  罗小东是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民之所忧,我之所想;民之所想,我之所行。”罗小东同志从事调解工作二十余年,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群众相信法律,愿意接受调解。不管矛盾纠纷复杂,无论涉及群体面多广,他都不厌其烦地从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以促成彼此互谅互让,自主自愿达成协议为己任。投身调解事业二十余载,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千宗,调解成功率99%,获得群众赠送锦旗十余面,受到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他曾获得“广东省人民调解能手”“惠州市最美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惠州市司法局

  24

  刘金怀

  男

  刘金怀是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对调解工作满怀热情,对人民群众热心,对党的事业热忱,牢记调解为民,发扬钉子精神,发挥保险及法律专长,为群众排忧解难。其自参与调解工作以来,亲自调解和化解各类保险矛盾纠纷多达三百余宗,调解成功率98.2%,无一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未发生一件上访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与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兢兢业业做出自己的奉献的同时,必然也成就不平凡的坚守。

  惠州市司法局

  25

  胡佳权

  男

  胡佳权是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东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自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始终把消除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做到身怀民心,为民谋利,紧紧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稳妥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疑难纠纷,有效地防止了农村矛盾纠纷的激化。这些年来,他参与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不少于400宗,预防化解群体性纠纷100多宗,基本能够实现小事不出村,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汕尾市司法局

  26

  黄信生

  男

  黄信生是海丰县城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近三年来,黄信生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经统计,参与调解案 88件,成功调解85件,调解成功率97%。该同志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向人民群众深入讲解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汕尾市司法局

  27

  张惠欢

  女

  张惠欢是东莞市寮步镇西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扎根基层多年,坚持“用人生经验讲情,用法律知识讲理”的原则,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用爱心、耐心、匠心做好人民调解工作,10年来共接待群众咨询1039次,受理矛盾纠纷323宗,因表现突出得到群众和上级的高度认可。2020年12月,被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调解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东莞市司法局

  28

  黄德生

  男

  黄德生是东莞市凤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思想觉悟深、大局观念强、调解能力强,长期扎根基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余年,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多宗,特别擅长处理疑难杂症,调解成效突出。该同志2022年获得东莞市平安东莞建设工作优秀个人(综治中心建设工作)、2022年度东莞市平安东莞建设工作优秀个人(法学会建设)称号。

  东莞市司法局

  29

  梁汝坚

  男

  梁汝坚是中山市小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创新打造“江志明调解工作室”“家事暖心阁”“菊城‘和·安’暖心驿站”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色品牌,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本。2023年上半年,辖区各调委会成功调解案件656宗,调解成功率100%。梁汝坚同志经常亲身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灵活运用“说法、说情、说理”的工作方法,带头攻坚历史遗留积案难案,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中山市司法局

  30

  袁杜智

  男

  袁杜智是中山市古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该同志从一名人民教师转变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至今已满7个年头,参与调解纠纷案件达500多起,成功调处重大疑难纠纷100多起,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受到群众赞扬。2019年,该同志积极参与创建中山市江门市跨界调解工作,承担“中江跨界调解室”主要工作。2022年成立“袁杜智个人调解工作室”。曾获得2021年中山市十佳调解员,中山市首届先进政法人物,2022年第一季度爱岗敬业中山好人。

  中山市司法局

  31

  郑秋船

  男

  郑秋船是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始终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心系群众,恪尽职守,全心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在纠纷调处方面独树一帜,探索出“心理疏导+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执行保障”的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他坚持用真诚对待事业、用真情关爱群众、用真心化解难题,近三年来为1000余名当事人排忧解纷,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39宗,赢得了领导的认可与当事人的信赖。

  江门市司法局

  32

  林志辽

  男

  林志辽是台山市台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从事调解工作已有21个年头,其中长达15年扎根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他时刻牢记为全心全意人民服务宗旨,不畏艰难险阻,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懈奔波操劳,为社会和谐稳定倾注大量心血。21年来,他亲自指导或参与调解矛盾纠纷达1000多宗,不乏大案要案难案杂案等重大影响案件,深受政府赞许和百姓拥戴。在他的带领下,台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江门市司法局

  33

  谭银贞

  女

  谭银贞是开平市赤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从事调解工作20余年来,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初心,忠诚履行调解为民的使命,积极发挥自身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围绕赤坎镇约15万旅居海外华侨华人以及港澳台同胞的法律服务需求,她把“侨”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将党员先锋的拼劲和热情融入涉侨矛盾纠纷化解中去,通过设立在赤坎镇的涉侨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室画好法治“同心圆”,妥善化解了一批涉侨纠纷。

  江门市司法局

  34

  梁支海

  男

  梁支海是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多元化解,打造新时代东城“枫桥经验”。近三年来成功调解纠纷共200多宗,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结合工作实践,创造性提出“三点一线”调解工作方法,取得良好的效果,受到各级领导干部的一致好评。注重强化党性修养,坚持廉洁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阳江市司法局

  35

  黄应权

  男

  黄应权是阳西县沙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默默扎根在基层,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5年来,他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成功化解疑难纠纷80余件。

  阳江市司法局

  36

  庞彦仕

  男

  庞彦仕是遂溪县城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坚守基层一线,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表现突出,近三年来,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6件,调解成功203件,成功率达98.5%,其中配合法庭及派出所联合调处各类纠纷70件。多次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和普遍认可。

  湛江市司法局

  37

  王伟祥

  男

  王伟祥是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始终坚持“调百姓之难 解群众之忧”的调解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以人民调解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近9年,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8件。多次获得省、市、区、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和普遍认可。

  湛江市司法局

  38

  蔡佩霏

  女

  蔡佩霏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近三年坚持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134件,成功率达98%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6件,其中成功帮助300余人次追讨欠薪达600万元,调处伤亡赔偿案件22件,为基层民众争取合法权益,消除当事人怨愤情绪,有效推动所在辖区人民调解工作跨跃式进步,有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湛江市司法局

  39

  林常辉

  男

  林常辉是高州市分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余年,该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尽职尽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民解愁。他结合当地实际推动成立高州市荔枝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服务荔枝行业纠纷化解。近年来排查出辖区各类纠纷582件,妥善解决580件,调解成功率99.65%,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基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15被茂名市司法局记三等功,2021年被高州市委嘉奖;近年来多次被高州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茂名市司法局

  40

  倪火强

  男

  倪火强是茂名市茂南区站前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6年,任现职以来共主持调解复杂疑难纠纷180多起,平息群体性纠纷20件,调解成功率达99.4%;培养了2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借助团体力量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2011年4月被广东省司法厅评为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2011年9月被评为茂名市“五五”普法先进工作者;2013年5月被广东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多次被茂名市司法局评为优秀,个人、集体记三等功。

  茂名市司法局

  41

  李良友

  男

  李良友是怀集县梁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担任调解员多年来,他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诚心,用朴实的态度、缜密的心思和为民解忧的热情历练成为今天基层人民调解战线上的排头兵。近三年来,他调处辖区内矛盾纠纷26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为98%以上。梁村镇无一件因调解不力引发的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多年来,李良友用苦口婆心,换来了千家乐、万家欢。他调解的200多宗纠纷,事事有根据,桩桩有结果,件件有回音。2017年1月他被评为2016年怀集县优秀调解员,2018年7月被评为肇庆市“西江党旗红”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7月被评为怀集县优秀共产党员。

  肇庆市司法局

  42

  林翠

  女

  林翠是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街道龙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扎根基层一线从事社区工作多年,近年来,由于龙湖社区常住人口由原来的6000多人急剧增长到3万多人,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居民之间纠纷等各类矛盾明显增多。面对这一基层治理难题,2021年龙湖社区以林翠为“领头人”,从社区中遴选出55名政治素质好、调解业务强、热心为民的党员群众组建“红色和事佬”调解队伍,并特邀9位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加入,组成“和事智囊团”,近三年来,在林翠的带领下,龙湖社区“红色和事佬”队伍共成功受理矛盾纠纷133宗,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事态控制得了、问题解决得快的治理目标。2021年6月她被评为肇庆高新区先进党务工作者,2022年3月被评为肇庆市“三八红旗手”。

  肇庆市司法局

  43

  李志文

  男

  李志文同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5年,2021年他受聘担任四会市民情志愿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并在四会市司法局的支持下,设立了肇庆市首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李志文”调解工作室。调解室成立以来,他成功调解纠纷133宗,其中有肇庆高新技术开发区小鹏汽车填土工程纠纷、韵达快递员工讨薪纠纷、帮扶对接价值45万元的玉镯纠纷和涉及800多人李氏祖坟等多宗群体性纠纷,为当地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00多万元。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娴熟的调解工作经验多次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被辖区内群众亲切的称呼为“法理文”,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2020年5月他被评为四会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12月获得肇庆市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

  肇庆市司法局

  44

  黄俊斌

  男

  黄俊斌同志自2019年任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人民调解员一职以来,个人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多宗,接待当事人2000多人,调解成功率98%。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为家庭矛盾调处,宣讲人民调解知识,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构建和谐清城做出了积极贡献。任职期间连续三年被清城区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清远市司法局

  45

  房四贵

  男

  房四贵是连南瑶族自治县涡水镇瑶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同时也是村小组长、村专职网格员、中共党员。该同志自成为人民调解员以来积极深入村组一线宣讲政策法规,积极调处辖区矛盾纠纷,协调解决历史积案,倾心服务人民群众,近年来共调处成功矛盾纠纷49宗,其中,调处成功群体性矛盾纠纷案件2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清远市司法局

  46

  梁晓光

  男

  梁晓光是英德市黎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于1994年担任调委会主任, 至今共主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共1300多件,绝大部分案件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特别是在横石水镇、水边镇、横石塘镇、黎溪镇工作时调解成功了大量疑难复杂的人民调解案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2017年他获英德市委、市政府予以记三等功。

  清远市司法局

  47

  陈跃

  男

  陈跃是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十年如一日在基层人民调解岗位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新特点,大力推行“茶文化六步调解法”,探索联村调解模式,打造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法律服务链,用法引领调解方向,用情温暖调解过程,用心服务调解需求,以一宗宗圆满化解的矛盾纠纷,诠释一名调解员的责任和担当。近五年来共参与介入调处矛盾纠纷150多宗、涉及调解金额2000多万元,涉及工伤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

  潮州市司法局

  48

  朱桂曼

  女

  朱桂曼是潮州市湘桥区太平街道开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该同志自2004年从事人民调解员以来,凭借一腔热血、一身正气、一片赤诚,把满腔热情倾注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搭建双忠庙居民议事厅这一“茶+调解”平台,运用潮州市“茶文化六步调解法”让居民在谈天说地、喝茶聊天中共商民生实事、化解邻里纠纷。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温暖了社区居民的心,铺设了一条平安建设之路。她靠一双腿,走遍了辖区内的每家每户;她凭一张嘴,让感情濒临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让街坊邻里的关系得到改善,让纠纷获得平息,让争执者握手言和。

  潮州市司法局

  49

  余翀

  男

  余翀是潮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2018年起至今,该同志共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49宗,处理潮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行立案调解案件49宗,接受法院委托处理诉前调解案件62宗,协助出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维权援助意见书889份。推动潮州(餐具炊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在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绩效考核中荣获全国快维中心排名第四、广东省快维中心排名第二的佳绩;参加广东省首届知识产权调解大赛入围15强进入决赛。

  潮州市司法局

  50

  葛志坚

  男

  葛志坚是揭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自2019年揭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至今,该同志主动积极投身到医患纠纷调解中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调解,对调解工作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纪律,调解了大量的医患纠纷,为维护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揭阳市司法局

  51

  郑驰

  男

  郑驰是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至今已有9年,2022年11月评选为“揭阳市最美人民调解员”,郑驰同志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中共受理参与、主导调处矛盾纠纷将近400多宗。主导、参与的普法活动100多场次,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为退役军人普法等活动,辖区内接受普法教育人次超6万余人。各项普法活动,得到中央政法委《法治报》、学习强国平台、省、市、区各类媒体广泛报道。

  揭阳市司法局

  52

  郑闻钟

  男

  郑闻钟是揭西县东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以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完善自己,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多年来,在镇党委以及县司法局的领导下,郑闻钟同志参与调解成功三百余宗民间纠纷。经过参与这些调解,进一步体会到人民调解是结合民间习俗,社会公德,把法、理、情巧妙地融为一体,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解决矛盾纠纷的一门艺术,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重要手段,是新时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起到减少“民转刑”的重大作用。

  揭阳市司法局

  53

  岑伟恒

  男

  岑伟恒是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自2018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先后在腰古镇、南盛镇、安塘街道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调解经验丰富,应急能力较强,共参与调处土地、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等各类纠纷五百多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8%以上,为辖区构建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担任安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期间,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认真总结和推广“好人队伍”群众方法,积极主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云城样本作出了积极贡献。

  云浮市司法局

  54

  江伟华

  男

  江伟华是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自1998年开始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从事调解工作已有20多年,共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800多件,调解成功率为98%以上。江伟华同志主要采用“在法治宣传中化解矛盾纠纷,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宣传法治”的工作方式,结合“田间地头”、“背靠背”等调解方法,从利民、便民、惠民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慑之以法,成功化解了一宗又一宗矛盾纠纷,得到了群众认可,为打造云安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积极贡献。

  云浮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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