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阻击战 山东仲裁在行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省16家仲裁委员会积极行动,周密安排,迅速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推行非接触服务方式
对于当事人、代理人因纠纷情况紧急,确需要近期向仲裁机构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的,推行网上立案或邮寄材料等非接触服务方式,尽量避免现场提交材料,减少出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全面延期仲裁活动
各仲裁机构对于已商定或通知开庭的案件,全部延期开庭,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协商确定另行开庭时间;对于申请缴费、退费、查询信息、阅卷等仲裁活动,安排仲裁秘书提前告知每一位当事人、代理人及仲裁员,建议延期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服务好特殊需求
对于仲裁当事人或代理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材料、无法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推出申请延期服务。对于当事人确有紧急情况必须在仲裁机构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安排工作人员做好预约、审核及现场防控工作。
做好仲裁咨询服务
各仲裁机构均对外公布了服务电话、邮寄地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回复信息,满足广大群众关于仲裁业务的咨询服务需求。
加强现场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仲裁机构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人员聚集的公共区域采取消毒、体温检测、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措施,及时发现、排查、处置染疫嫌疑情况,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仲裁行业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当事人带来的影响,与全省人民携手同行,共克时艰!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2/45504ddd-76f9-4f0c-b669-06eec018b0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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