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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轮哥”到公益律师,他的事迹感动了无数人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李乐章,男,汉族,1973年出生,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原聊城活塞环厂下岗职工,后为了维持生活开起了三轮车。他坚持边开三轮边自学法律,自学考取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并连续四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终获成功,被誉为司考路上的“三轮哥”。中央电视台《身边的感动》曾以“李乐章考证”为题,专题播出了李乐章的感人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成为执业律师后,李乐章在办好案子的同时,坚持义务做法律宣传,开通“乐章热线”,免费接受市民法律咨询并免费为贫困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先后被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授予“先进个人”;被齐鲁晚报授予“爱心大使”;被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授予“法律援助志愿者”;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

  

  成为律师前,他自愿申请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

  

  

  

  

  2004年以前,李乐章在开三轮车期间,听说国家有了法律援助制度,专门为贫困老百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就主动找到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愿申请成为了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他经常到法律援助中心为受援人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或者参加案件讨论研究、协助法律援助律师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有时还参加一些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宣传活动。在驾驶三轮车载客时,他也经常为同行、乘客免费解答一些法律咨询。多年来,李乐章在妻子重度烧伤、母亲患病,家境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时间参加法律援助活动,为受援人奉献爱心,从不要任何报酬,他常说“我能用自己掌握的一点法律知识,为老百姓做点事,为社会做点贡献,同时又能积累一些实践经验,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奠定基础,于人于己都有利,何乐而不为?”

  

  成为律师后,他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事业

  

  

  

  

  2012年6月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后,李乐章在专心办案的同时,仍时刻心系群众、心系百姓,他常常在工作之余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开展义务普法宣传,积极参加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和为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200余场;2016年全市开展基层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后,他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第一时间报名参加,担任近20余个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群众2万余名,被群众称为“身边的法律专家”。

  

  2019年他毅然赴内蒙古担任律师志愿者

  

  

  

  

  

  去年他主动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担任援助律师志愿者1年。条件再艰苦也挡不住他投身西部、服务西部的热情!临行前,他向组织作出郑重承诺,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很敬业、乐奉献的精神,运用个人学,发挥专业优势,一如既往地干好本职工作,在服务西部群众的伟大事业中,展现聊城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良好风貌。从“三轮哥”到公益律师,李乐章的励志故事曾感动过无数人,也必将激励更多年轻人投身公益,奉献社会!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1/927f0632-a650-4eca-ad23-39bce9842a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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