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推进生态环保专项监督 室组地协同守护绿水青山
金秋九月,大兴安岭进入了秋季森林防火期。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纪委联合成立督导检查组,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大森林防火督查检查、隐患排查力度。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保驾护航,大兴安岭地区已连续10余年实现人为火不发生、雷击火不过夜。
大兴安岭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力度,通过“巧打联动拳、重打治理拳、严打案件拳”的监督“组合拳”,推进监督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守护好“八万里兴安”这片绿水青山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该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室组地”协同联动,地区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林业纪委通力协作,加大整合调配监督资源力度,强化对联系地区、驻在单位的督促指导。地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四不两直”、蹲点式监督、定期会商、下沉走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林业局进行督导检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同时,采取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全程跟踪、事后追责问责方式,督促驻地开展条线集中治理,着力查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堵点难点,剖析深层次原因,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形成联合办案、协同监督的工作格局。近3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生态领域监督检查450余次。
该地区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监督检查与一体化保护统筹推进,将专项监督与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黑土地保护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系统施治,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级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将监督成果转化为行业领域治理效能。该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项目规划实施、重大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工作,严肃查处公权私用、滥权妄为、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近3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问题387个,立案87件,党纪政务处分7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