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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巧立名目的“清洁费”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当时抱着侥幸心理,没想到会被查,后来就收不了手,虽然很害怕出事,但还是忍不住……”近日,在重庆市南岸区纪委监委召开的全区行政执法领域“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上,警示教育片中王某某面对镜头后悔不已、泪流满面。

  对王某某的查处源于一封举报信,反映其利用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峡口镇执法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巧立名目收取“清洁费”。随即,该区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开展调查核实。

  “针对河沙码头装运河沙冒装撒漏问题,你有没有收过‘清洁费’?在执法检查时走过场?”调查人员找到王某某开门见山地问。

  “这个肯定没有,检查都是按程序开展的,只要有问题,我都会提出来,偶尔会在办公室喝点茶,了解下情况,从来没收过‘清洁费’。”王某某自信满满地说。

  为弄清真相,调查组随即开展实地走访,向河沙码头管理人员和峡口镇执法大队队员、居民群众等了解情况。

  “你为什么会向王某某交‘清洁费’呢?”调查人员向河沙码头管理人员了解情况。

  “其实我也不想交,但没得办法,河沙属于易撒漏物,经常会出现撒漏的情况,加上码头出口道路是一个陡坡,离居民区比较近,运沙车噪音扰民,居民意见较大。如果不交,他会安排扣车或者罚款,运沙业务就没法做下去了。”

  “交了之后有什么变化吗?一般怎么给他钱?”调查人员接着问。

  “交了‘清洁费’之后,基本没什么问题,对运沙车冒装撒漏、噪音扰民等问题,都是口头教育、提醒整改,不会扣车,也不会罚款。”

  “刚开始他还是很谨慎的,都是收现金,每月2000元的标准,后来基本就是直接微信转账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还发现王某某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1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最终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南岸区纪委监委向区城市管理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排查岗位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出台渣土运输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升级完善运渣车辆综合管理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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