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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互联网无人律所” 二期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保质保量做好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互联网无人律所”二期项目,现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互联网无人律所”二期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全区67个县(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7地市便民服务中心布设“互联网无人律所”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共计74台,为我区各族群众提供及时高效、普惠均等的远程在线法律服务。

  三、项目要求

  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功能齐全。具体为:一是查询功能;二是咨询、解答功能;三是法律文书功能;四是信息统计功能;五是藏汉双语功能;六是法治宣传功能;七是打印功能。

  四、招标代理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有备案信息(提供截图)具备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公司;

  (二)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

  (四)不接受联合体;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质要求。

  五、服务要求

  (一)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业主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二)招标代理范围: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开标、评标,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招标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

  六、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人递交的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法人证明及委托书、联系方式。

  4.场地情况。

  5.工作人员情况。

  6.近三年工作业绩。

  7.无投诉、处罚承诺书。

  8.其他资料。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12:00报名完成,之后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大楼301办公室(拉萨市夺底路8号)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891-6500897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309/t20230918_377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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