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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做好重点对象“八五”普法开篇文章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新年伊始,黄山市以“八五”普法启动实施为主线,以抓实重点对象精准普法为关键,常态化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山、法治黄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有效落实《关于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任前考法、年度述职述法和宪法宣誓等“四位一体”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堂法治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继续开展春季中小学法治宣传月活动,运用好校园这个主渠道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市校园辅导青年律师志愿团律师、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因人施教、寓教于乐。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讲座每年至少1次。组织学生参与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力争推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精品佳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开放度和机关开放日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能力。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制度。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所属企业学法用法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实施企业主管部门学法用法报备制度,每年4月前各企业主管部门向市法宣办报送本部门本单位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和所属企业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计划。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pfxc/55577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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