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法执行金秋再亮剑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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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湛河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现场交付一处房产,查找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下落并采取拘传措施。本次执行活动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马仲平带领26名执行干警开展。
清晨6点整,第一组执行人员分乘3辆警车前往叶县等地查找被执行人。6点40分许,在叶县城关乡陈庄村,执行人员找到了被执行人冯某。冯某因信用卡纠纷拖欠某银行欠款2.9万余元,法院向冯某发出执行通知后,冯某仍不予理睬,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本案为小标的执行案件,湛河区人民法院适用“一次有效执行”机制,将冯某列为本次集中执行的查找对象。冯某被传唤到院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家人筹措资金,将2.9万余元案款向某银行履行完毕。
8点整,由马仲平带领的第二组执行人员对一处房产进行了现场交付。本案中,孟某与某开发商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纠纷,经湛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某开发商支付孟某工程款25.5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房产,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致使房产许久不能顺利处置。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多次协商案件的处理方案,最终由被执行人在该小区内另提供一套房产,交给申请执行人进行以物抵债。为保障房屋交付顺利进行,案件得以彻底化解,执行人员赶赴现场,见证交付过程。历经约3个小时,涉案房产顺利交付完毕。
集中执行持续开展,截止目前,本次行动共传唤到院被执行人3人,顺利交付房产1处,执行完毕案件2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案款金额合计7.5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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