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征集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拟对现有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调整,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部分单位补充为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司法和执法机关、群团组织、高等学校(院系)、科研机构、园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法治建设基础较好;
(二)有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承担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愿;
(三)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固定场所、人员等条件保障;
(四)有较强的组织和资源整合能力;
(五)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或者行业代表性;
(六)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职责
(一)反映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配合开展立法前评估工作;
(二)收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四)协助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后评估、法规规章清理等工作,配合做好相关活动、会议的保障工作;
(五)对本市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内的施行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并反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六)加强对法律、法规及立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协助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本区域范围内的宣传普及工作;
(七)参与立法其他有关活动。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报送至重庆市司法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文偲昱、王安培;联系电话:60390705;传真:60390705;电子邮箱:ssfjlf3c@163.com;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立法三处。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
重庆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310/t20231019_12447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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