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法院:网络主播的讨薪路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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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直播行业兴起,让很多人做起了网络主播,但主播、经纪公司、直播平台这个三角关系中,也时常发生法律纠纷。10月31日,睢县法院执行一起网络主播追索劳动报酬案,督促经纪公司支付了拖欠工资。
小李是一名小有名气的网络红人,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上万粉丝。一天,小李被一家经纪公司发掘,公司向她提出了合作意向,邀请小李成为该公司的员工,负责网络直播等工作。于是,双方在2023年3月签订了合同,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工作业绩好还有提成。
前几个月,公司还在给小李正常发放工资,但后来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发。经数月催要,公司都拒不支付工资,8月,小李只好将公司诉至睢县法院,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让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限期支付给小李4200元工资。但逾期后,公司并未履行,小李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王建民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向其讲明劳动法、合同法相关法律知识,并说如果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冻结公司的对公账户,该公司负责人立刻表示要履行。
该公司履行完毕后,王建民便通知小李到法院领取执行款。
10月31日下午,拿到工资款的小李心情激动:“感谢法院的快速执行,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
对于此案,王建民提醒,网络直播是新兴行业,网络主播等相关从业者要提高法律意识,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纠纷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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