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枫桥经验”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调解工作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青海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发森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司法厅厅长贾小煜讲话。
杨发森指出,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在学懂弄通做实、把握省情定位、牢记初心使命中深化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化“枫桥经验”,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进一步优化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机制,使中心在调解工作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四个理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强化调解工作法治保障。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构建资源共享、力量共用、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会上,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西宁市司法局、海南州贵南县森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10/t20231030_4886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推进新时代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群众只进一扇门解开心中万千结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