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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关于“与法同行·宪上有约” 网上直播普法活动询价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海南省司法厅将于近期举办“与法同行·宪上有约”网上直播普法活动。根据活动安排,需要开展询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公司)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项目地点

   1. “与法同行·宪上有约”宪法宣讲直播地点:三亚市海棠区法治文化传播中心

   2. “与法同行·宪上有约”宪法进免税城普法活动地点:三亚国际免税城

   三、项目总投资

  本次活动预算金额99578元,报价不能超过本次预算金额,如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服务工期

      用户通知制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服务商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 提供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服务商其他要求

   1. 具备设计制作能力,自行设计制作,不得抄袭。

   2. 报价总额要包含以下费用:

  (1)策划、执行、设计制作校对费用;

  (2)省内送达及搭建运输费用;

  (3)开发票所产生的税费。

   注:所有的费用我厅只按照报价总额付款,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如因制作出现文字、版面、编辑等问题,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参与询价人自行承担,我厅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支付制作款。

   七、报送时间、地点

   1. 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前截止,逾期不候。

   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915室。

   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65919075 。      

   4. 报价方式:提供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上述地址。

   5. 报送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报送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2)及公告文件中“服务商资质要求、资料内容要求和服务商其他要求”的内容材料(提供所有材料需密封封装,外观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311/t20231110_3525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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