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融合”打造大连特色新时代“枫桥经验”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司法局从组织培育、平台搭建和机制建设等入手,着力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积极推进调解工作集约式、融合式创新发展,打造了具有大连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中有效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
组织融合,推进调解力量广泛覆盖。在全市培育人民调解组织1918个,建成市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个、区市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0个、镇街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4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70个,建立品牌调解工作室260个,招募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1199名(其中专职调解员2005名)、楼栋(院落)信息员6914名、志愿者246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拥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平台融合,推进调解行业创新发展。2021年,成立全省首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商事调解为一体的大连市调解协会。协会下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8个,在12个区市县设立代表处,招募单位会员131名、个人会员1119名。出台大连市人民调解规范用语等行业指导性范本,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指南。建立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全市共有省级专家2名、市级专家33名、县级专家170名。在省内率先制定实施《大连市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办法(试行)》,提升案卷质量,强化规范管理。
机制融合,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案件委托和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将人民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协助人民法院一站式解纷,平均矛盾化解时长2.5天。推动警调衔接,建立警调对接调解工作室149个,实现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非警务警情接案补位。完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委托+联合+邀请”工作模式,多维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2022年,在全省首创“12345+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54件,诉求全部得到解决。2023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东北地区首个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此外,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婚姻家事、知识产权、房地产中介等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服务融合,推进调解工作扎根基层。在东北首创“法治超市”这一基层法律服务品牌,为辖区居民提供五类十项基层法律服务产品。全市共建成“法治超市”1690个,实现社区(村)全覆盖,累计开展法律咨询30779次,受理矛盾纠纷24662件,成功调解纠纷23937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22113次,提供指引和代办法律援助359次、公证204次、行政复议20次、劳动仲裁68次、信访387次、民事诉讼195次,真正将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解决在家门口,基本实现“诉求服务在身边、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处理在基层”。
数字融合,推进“智慧调解”“全域解纷”。依托大连市司法局信息指挥中心功能,创新建立“大数据+调解”工作模式,实现全市16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49个基层司法所全部联通,实行矛盾纠纷数据集约化管理,对当事人通过现场、12348热线、12348大连法网等渠道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24小时内进行分拨,及时调动相关职能的专兼职调解骨干参与纠纷调解,建立和完善“全程式响应、全景式放映、全链式闭环”的全域解纷新模式,有力提升了矛盾纠纷排查受理、分析研判、指派调处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11/t20231129_490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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