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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辉军:群众带着满意走我的付出就值得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图为苏辉军(中)正在调解一起矛盾纠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文/图

  法治日报通讯员龚彦晨李续群

  “不是不想还,前几年确实很困难,加上别人也欠了我的钱,所以我没有能力还钱。”亚某说。

  苏辉军翻看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材料,说:“当初办理信用卡时,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都写得很清楚,你也签了字,这点你认不认可?”

  “我认可。”亚某点头说。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一站式”矛调中心,东买里镇人民调解员苏辉军正在个人调解室调解一起借贷纠纷。

  巩留县居民亚某平日靠放牧为生,几年前,他用信用卡刷了两万余元,却迟迟没有还款。多次催要无果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找到了苏辉军,请他帮忙调解。

  “你看,因为你确实有困难,前几年银行也对你放宽了还款时间,但欠的钱总是要还的。刚才银行工作人员的话你也听到了,只要你一次性还清贷款,或者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银行就不会起诉你。你就给一句痛快话,怎么办?”苏辉军说。

  “我先还一笔,剩下的我分期还,争取一年内全部还清。”亚某说。

  协调双方当事人拟定调解书,再联系巩留县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亚某和银行的纠纷告一段落。

  2003年,苏辉军来到东买里镇担任人民调解员。此前,他曾在法院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矛盾纠纷调解经验,这让他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如鱼得水,并总结出了属于自己的工作方法:以法示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每次收到调解案件,苏辉军都会先分析双方的材料,然后从自己调解过的案例,或者其他相关案件中寻找最合适的调解思路,再以“拉家常”式的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听了相似案例,当事人往往会对比思考自身问题,此时,苏辉军就会开始下一步工作。

  2018年5月的一天,苏辉军前往阿尕尔森镇开展法治讲座时,有基层工作人员向他提起,阿尕尔森村村民杨某和丈夫李某断断续续闹离婚已有两年时间。得知两名当事人都已年近70岁,一个坚决要求离婚,一个坚决不同意。经过苏辉军进一步了解情况,原来,老两口早年间为了生活和培养孩子,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工作。如今,孩子们已经长大独立,老两口失去了共同奋斗的目标,琐事矛盾就变得尖锐起来。

  “其实许多当事人在闹矛盾前关系很亲密,要么是亲人、爱人,要么是发小、朋友,开展调解工作可以从修复他们之间的情感入手。”苏辉军说,双方的感情基础很多时候既是切入点,也是检验矛盾调解工作能否继续推进的“试金石”,遇到有感情基础的矛盾双方,他会多问其过去的共同经历,唤醒情感共鸣。

  苏辉军引导着老两口回忆当初艰苦奋斗的经历,劝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别把时间消耗在争吵中。“可以考虑把财产分开,分家不离婚,你们觉得怎么样?”苏辉军提出解决方案。

  当事人态度有所缓和,苏辉军就会把所有的问题都摆出来,让矛盾双方坦诚相待。当事人表明自身诉求后,苏辉军再居中调和,往往能实现“事了人和”的效果。因为杨某和李某对“给钱”一事各执一词,苏辉军干脆提出了这种釜底抽薪的方案。这一提议果然引起双方共鸣,经过苏辉军的耐心分析和劝说,老两口达成调解协议。“这样将来儿孙看你们不吵架了,也没离婚,他们也高兴。”苏辉军说。

  如今随着当事人口口相传,苏辉军的名气越来越大,“有矛盾,找老苏”已成为当地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苏辉军觉得肩头的担子更重了。为了能更好地服务群众,他潜心学习法律法规,力求在知情达理的基础上,用专业的知识储备让每一名慕名而来的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苏辉军成功调解3000余起矛盾纠纷,他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3次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多次获得巩留县司法局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12/t20231219_49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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