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关于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推荐名单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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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关于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2023版)》标准,结合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经自愿申报、初步审核,拟推荐海口市龙华区、三亚市海棠区、屯昌县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或意见,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海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超 0898-65919075
邮 箱:fzxcc@163.com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凤翔东路338号海南省司法厅
邮 编:571100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312/t20231222_3555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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