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社矫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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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23〕10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推荐、厅政治部组织宣传教育处审核、厅领导班子会签后,推荐长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王丛元、候本龙参评“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吉林省司法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接收反映意见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联系人:牛笛
联系电话:0431-81330633
传真:0431-81330633
电子邮箱:jlssqjz@sina.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
邮政编码:130051
吉林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312/t20231225_8856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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