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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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推荐人员名单的最新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范围,经逐级评选推荐、省司法厅党委集体研究同意,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4个)
海南省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海南信容慈律师事务所
海南椰树春律师事务所
海南以宽律师事务所
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6名)
邓怀军 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四级调研员
吴 敏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吴 欢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周万鹏 海南同玺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可淦 海南法立信(琼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雷道金 海南万理(陵水)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传真:(0898)65919029
受理单位: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凤翔东路338号1007房
邮 编:571100
附件:1.调整推荐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汇总
2.调整推荐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汇总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312/t20231225_3556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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