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社区矫正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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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矫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23〕109号)要求,经各地(市)司法处(局)申报,自治区司法厅初审,拟推荐日喀则市白朗县司法局为“全国社区矫正先进集体”,推荐唐志强为“全国社区矫正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司法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之日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拟推荐先进集体:日喀则市白朗县司法局
拟推荐先进个人:唐志强 林芝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督
管理支队支队长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堂中路8号自治区司法厅
联系电话:0891-6285685
联系邮箱:3473633909@qq.com
联 系 人:旦增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312/t20231229_396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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