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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抽考,准备好了吗?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请张志同志回答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具体内容是什么?”“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是指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回答完毕!”……

  

  “以上3名同志的答案内容准确,表述流畅,充分展现了近期的学习成果,希望再接再厉,继续加强学习。”

  这是1月11日中共陕西省汉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2024年度第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例行学习前抽考时的一幕。

  为提升政治理论学习质效,推动干警职工主动将党的创新理论、党纪法规以及相关戒毒业务知识等重要理论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行的效果,省汉中戒毒所于2023年11月制定印发实施《学习前抽考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规定抽考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应知应会内容,此外,还包括党纪法规、戒毒工作规范化制度等知识。政治处每季度以《应知应会》汇编的形式下发抽考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会议主持人负责贯彻落实,对抽考不合格的同志实施“补考制度”,在下一次会议上再次抽考,抽考情况纳入干警职工季度考核。

  《制度》执行以来,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成效明显。干警职工纷纷表示,学习前抽考虽然“压力满满”,但变压力为动力后,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得到了有效提高,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等都得到了提升。

  省汉中戒毒所将持续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积极营造在学习中提升、在抽考中巩固、在比学赶超中进步的浓厚学习氛围,激励全体干警职工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能力本领。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jdgz/788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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