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土地纠纷“证、核、调”解纷工作法巧解农村“土”疙瘩
沧沟村沙台铺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面积确认仪式
沧沟村沙台铺农户在耕地确认书上签字
一直以来,土地都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生活的钱袋子。因农户间相互调换,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具有界畔标识的路、石、沟壑等随时间改变消失,农村重口头轻协议等因素,导致土地、林地纠纷在重庆市武隆区矛盾纠纷类型排名中位居前列。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本辖区土地纠纷特点,武隆区探索出了“事前证据储存、事中法治审核、事后综合调解”的乡村土地纠纷“证、核、调”解纷工作法,有效破解了土地纠纷化解难题。
抓前端,治未病,确权存证备在先
助力高标准农田整治,夯实粮食安全“耕”基。整治前,沧沟乡群众对土地界畔位置与实际面积既存疑也不认同,给整治工作带来较大困难。沧沟乡工作专班采取“三步法”工作方针,使得前期“证据储存”得以成功实施。
第一步是做好普法宣传,变“无序”为“有序”。在沧沟乡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工程前期,组建由第一书记带队,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村社干部等组成的法律政策宣讲队,通过大会动员、院坝微宣讲、入户答疑解惑等形式,讲解证据应用的重要性。引导群众形成“凡事讲证据、遇事讲法律”的法治观念,增强群众全程参与调解证据收集、保存、使用的证据意识。
第二步是抓实抓细证据收集,变“业余”为“专业”。形成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牵头抓总、司法所组织协调、村调委会具体落实的证据采集流程。一是聘请测绘公司对农户土地地形地貌进行专业测绘,形成地形地貌图,载明四至界限及坐标;二是邀请农户参加签字确认仪式,全程录音录像。为确保纸质文件有效性,先后编制“耕/林地确认书”“权利告知书”以精确取证,消除潜在矛盾纠纷隐患。
第三步是丰富证据多样性,变“粗放”为“精细”。在沧沟乡土地确认仪式上,邀请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德高望重人员,参与并监督各环节。对事实多形式、多角度记录,确保内容完备、流程规范、真实可信。村民签字认可后的各类文书,按照“一式三份”原则,分别由农户、村委会、司法所保存,录入档案,统一保管。组织人民调解员将所有纸质、视频证据电子化,并上传至网上云媒介,经村委会审核通过后,村民可随时向村委会申请查看,方便快捷处理纠纷。最终,农户对1031亩土地完成确认。
抓前端,治未病,法治审核避风险
2023年8月,武隆区桐梓镇桐梓村的村民们在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时,因协议内容涉及土地、林地318.3亩,时间长、面积大、金额多,为保障村民的土地得到有效流转,桐梓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5条,规避风险3个。针对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欠租、“跑路”引发矛盾多等问题,在固证取证基础上,探索建立“法治审核”机制,从源头上规避风险。一是涉地决策“会审”。司法所、建环办等土地主管部门列席乡党委、政府涉地会议,会同法律顾问对涉地议题和决策事项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合法性逐项进行审查。二是合同签订“精审”。签订前,组织法律顾问对涉地合同逐一专审,重点审查土地流转主体资格、土地用途、经营能力、风险担保等事项。三是合同履行“跟审”。对合同履行存在的租金递增、征地补偿标准等重要事项建立跟踪指导机制。
抓末端,治已病,调解止争不外溢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们因为这事差点闹得老死不相往来”。大洞河司法所接到一起两亲兄弟间的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申请,通过对争议地绘制现勘图、调查初始证据、走访记录见证人笔录后坚持尊重历史情形,认定分家协议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前,召集法庭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建环办工作人员对当事人从法理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村社干部从情理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以分家协议为准的调解结果。
以“三步法”定分止争。第一步看证据,确权存证“活起来”。一旦发生土地纠纷,首先调取确权存证资料,邀请专业队伍参与调解,凭证说法说理,帮助当事人分清利弊得失。第二步解纠纷,法治规矩“立起来”。建立乡村社“三联调”+专职人民调解员+AI法律咨询+公证、鉴定、法援、行政复议机制,通过“读语缓心、陈事调争、互谅求同、乡贤点赞、司法确认、回访问效”,形成工作闭环,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第三步育群众,法治意识“树起来”。通过干部以案讲法、村民现身说法等形式,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不断成为普遍共识。
基层矛盾纠纷,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也要抓前端、治未病。武隆区乡村土地纠纷“证、核、调”解纷工作法既能确权存证土地、林地证据,又能为解决土地整治、流转,林地占用、租用等矛盾问题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大家今后不“翻旧账”。自解纷工作法实施以来,武隆区已有效保存689595平方米土地证据,涉及项目流转用地农户500余户,2023年涉地纠纷较2021年同期下降30%。
今后,武隆区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广实施乡村土地纠纷“证、核、调”解纷工作法为契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在基层,为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和谐稳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与保障。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胥 纳)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403/t20240326_496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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