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商事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我省商事调解工作,深化诉源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国调解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省司法厅在借鉴外省(区、市)经验、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事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拟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实施。根据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信请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山东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处(邮编:250014)。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zflfxmjy@shandong.cn。传真请发送至:0531-51781803。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附件:关于规范商事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山东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403/ea05c6ac-e9fd-49a2-83a0-938e29f30c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