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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枫警纬民”调解室“六调合一”化解非警务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姜东良 梁平妮 通讯员姜鹏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纬北路派出所,立足派出所主防定位、警源治理,建立“枫警纬民”调解室,从小切口入手创新警、民、律、司、公、网的“六调合一、全量化解”调解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闭环运行、高效化解,让非警务类纠纷就地解决。“枫警纬民”调解室成立以来,先后接待群众1400人次,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40人次,调解各类案件336件。

  天桥区推动“警调+民调”衔接,特邀调解员加入“枫警纬民”调解室,负责对接调解非警务类民间纠纷。建立“警调+民调”衔接机制,从调解主体、调解流程、法律效力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形成的调解协议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天桥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协调,在区法院立案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建立“枫警纬民”调解室与区法院立案庭的衔接机制,打通“网调+司调”渠道,开通网上调解平台,调解室与法院实现案件网上互通,并先行先试网上裁定司法确认,持司法确认裁定书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为突破,天桥区构建起党政主导、公安主力、部门主推、多方参与的“1+10+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即“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10”个人民调解室,利用“N”个在矛盾排查化解体系中能够及时预防、发现、排查潜在矛盾的社区民警、网格员、物业等人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使非警纠纷得到有效分流,群众诉求得到积极回应。

  发挥“律调+公调”优势,为纠纷化解增加“支点”。天桥区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对于疑难复杂的非警务类纠纷,邀请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共同参与,对案件办理、纠纷调解情况等进行分析,以期获得更多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404/t20240430_498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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