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名单的公示 (2023-12-13)
时间:2019-11-13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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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对象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向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反映。
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24029209、24029208
地址: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2413室
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
2023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sfj.sh.gov.cn/2020zwdt_tzgg/20231213/0183353433ee41bb9db741db855e6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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