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调整 (2023-07-30)
时间:2019-11-13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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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和《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沪民规〔2023〕6号),本市申请法律援助的收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20元。家庭财产等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sfj.sh.gov.cn/2020zwdt_bmts/20230731/bf4e02d65ca54087b7a39282ac86c4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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