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山东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山东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请按照司法部公告办理申请事宜。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山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及时查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拍照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领取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山东省司法厅暨各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咨询电话和公告网址为:
山东省司法厅:0531—82923162;82923109
公 告 网 址:http://www.sdsft.gov.cn/
济南市司法局:0531-68967366
公 告 网 址: http://www.jnssfj.gov.cn/
青岛市司法局:0532-85912230;85912281
公 告 网 址: http://qdsf.qingdao.gov.cn/
淄博市司法局:0533-6217838
公 告 网 址: http://www.zbsfj.gov.cn/
枣庄市司法局:0632-3168619
公 告 网 址: http://www.zzsf.gov.cn/
东营市司法局:0546-8336971
公 告 网 址: http://dyssfj.dongying.gov.cn/
烟台市司法局:0535-6660724
公告网址: http://pufa.jiaodong.net/
潍坊市司法局:0536-8090210
公 告 网 址: http://wfsfxz.gov.cn/
济宁市司法局:0537-2716981
公 告 网 址: http://www.jnsfxzw.gov.cn/
泰安市司法局:0538-8512359
公 告 网 址: http://sfj.taian.gov.cn/
威海市司法局:0631-5227493
公 告 网 址: http://www.whsf.gov.cn/
日照市司法局:0633-8816322
公 告 网 址: http://www.rzsf.gov.cn/
莱芜市司法局:0634-6217544
公 告 网 址: http://sfj.laiwu.gov.cn/
临沂市司法局:0539-8317157
公 告 网 址: http://www.sdlysfj.gov.cn/
德州市司法局:0534-2325528
公 告 网 址: http://www.dzsfj.gov.cn/
聊城市司法局:0635-2992073
公 告 网 址: http://www.lcsfj.gov.cn/
滨州市司法局:0543-3361248
公 告 网 址: http://www.bzssfj.gov.cn/
菏泽市司法局:0530-5383319
公 告 网 址: http://www.hzsfj.gov.cn/
山东省司法厅
2017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1706/f02e4df3-54fb-4307-9944-6653c65968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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