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普法责任,按照《山西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立足省司法厅职能定位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8.《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4.《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戒毒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按层次类别主要包括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及职工,政法干院、司法学校师生及职工;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普法举措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责任单位: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机关党委、政治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2.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3.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省监狱局、厅党委办、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和监督保障法规。用党章规范言行、按照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5.通过组织培训、专家授课、业务交流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强化依法履职、服务为民理念。
责任单位:厅行政复议综合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审批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6.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提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办全省“八五”普法骨干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能力水平,推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7.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在开展人民调解,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责任单位: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处、律师工作处、省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8.加强行政复议申请人、法律援助申请人、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人群的法治宣传,引导服务管理对象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厅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复议三处、社区矫正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9.结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毒、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12月底
10.深入宣传《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与法
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12月底
11.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专题摘编,举办专题讲座,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单位: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12.结合涉外法律服务等涉外法治工作,加强对“走出去”的我国公民、企业的法治宣传,推动依法保护国家海外利益。加强对在晋来晋外国公民、组织的守法引导。
责任单位: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及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12月底
13.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及“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山西普法”抖音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释法。开展2024年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完成时限:12月底
14.加强监狱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提升会见室、狱务大厅、展览室、图书阅览室等文化阵地建设质量,依托法治文化宣传栏(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墙加大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省监狱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15.运用新媒体新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围绕监狱刑罚执行职能,践行以改造人为宗旨,积极运用山西监狱微信公众号、《山西监狱报》、《罚与教》期刊开展系统普法工作。
责任单位:省监狱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五、责任领导
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王素梅
联系人:山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处长 仝炜
联系方式:15333410858
山西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tzgg/202403/t20240328_95280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