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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司法局:

  现将《河南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河南省司法厅

   2024年2月2日

  

  

  附件:

  河南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和厅党委“六个必须”要求,加快提升我省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律师强省,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河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准确把握我省律师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律师行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数字化水平,把律师队伍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平安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全省律师达到4.5万名以上,执业律师人数进入全国前6名,执业律师100名以上的律所超过40家,200名以上的律所超过10家。培育3-5家执业律师300名以上、业务门类齐全、品牌效应较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规模化综合性大所,培育一批在专业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律师事务所,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律师人才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1.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常态化政治学习培训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律师行业党委对同级律师协会的领导和上级律师行业党委对下级律师行业党委的指导,理顺律师行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不断完善与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相衔接的律师行业党组织管理体系。构建律师行业党建评价机制,积极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符合行业特点、具有河南特色的律师行业党建品牌和示范点。

  3.夯实基层基础。选优配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持续推进律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完善律所党组织和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律师培养、业务发展、内部管理、文化建设等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符合河南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模式。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实施“双培养”工程,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比例,择优推荐优秀党员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4.强化工作保障。制定律师行业党委、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责任清单,压实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责任。配齐配强各级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多方承担、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给予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不含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

  (二)提升律师行业核心竞争力

  5.引导和扶持大中型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组织专家论证和战略规划,学习借鉴国内外律所做大做强的先进举措和可行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培育计划。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市场化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本土品牌。强化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对成长性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所强所,带动省内律所不断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水平。

  6.引导和鼓励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精品化发展。秉持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性发展思路,帮助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明确战略定位和品牌特色,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制定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在细分的专业、行业领域内做精做细。鼓励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探索律师服务新领域,建设特色专业律师团队,加强小切口、高质量业务的研究和发展,引导培育环保、碳中和、文娱等领域小型特色精品所。

  7.支持郑州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央法务区。鼓励高端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技公司、法律新媒体、法律研究和培训机构等入驻中央法务区,在分所设立等行政审批事项上予以政策倾斜,引进培育“高精尖”律师,构建全链条法治生态圈,推动建设法律服务产业集聚高地。

  8.推动律师行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律师行业积极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趋势,运用信息技术工具高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度和体验感。推动律师事务所在业务流程、信息共享、服务模式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降低执业成本、增加品牌曝光度、拓宽获客渠道。支持省市律师协会设立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9.拓展新兴和高端法律服务业务。鼓励、支持本土律所与国内外高端律所开展业务交流合作,邀请省内外一线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举办高端业务培训研讨,开展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法律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律所创新业务拓展模式,积极研发新兴法律服务产品。细化落实分所管理规定,真正引入并落地外地品牌律所的高端人才、产品类型、先进管理模式等,发挥品牌律所的带动作用。

  10.发展涉外法律业务。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加强与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依靠律师预防和化解涉外法律风险作出制度性安排,鼓励省内律师事务所依托境外产业园区、海外商会等平台,建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主动对接“走出去”企业。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2026年全省涉外律师人才达到200名。出台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河南省开展合伙联营实施办法,鼓励省内律所与港澳律所开展联营,批准设立联营所不少于2家。支持省内律所通过多种方式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引进1-2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代表机构。

  (三)持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11.积极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支持鹤壁市、漯河市、济源示范区按照要求推进试点工作,鼓励未列入试点的其他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稳慎开展试点。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成效,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单位规范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刑事司法领域改革,不断提升刑辩律师执业水平。

  12.着力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健全律师违规执业预防、惩处机制,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专班和律师协会惩戒中心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惩戒案件。加强惩戒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律师事务所纪律监督员制度,强化对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的学习研究,统一惩戒尺度。健全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律师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信息。完善跨部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法律咨询公司等人员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律师专有服务的行为。

  13.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救济机制,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建立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四方会商”机制,聚焦共同关注的律师工作重点领域,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积极推动办案机关开设律师会见室、律师“绿色通道”,完善远程会见、电子阅卷等诉讼服务信息化措施。

  14.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修订完善《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操作指引》等行业规则,健全律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制度,指导监督律所完善科学决策、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律所管理人员培训,探索建立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和党建、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担任律所特别合伙人制度。支持律所加强文化建设。

  15.打造“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座谈研讨等同堂培训活动,推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相互尊重、相互沟通,共同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好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情况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公检法等办案人员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律师关切。

  (四)持续引领律师服务中心大局

  16.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实践优势,协助党政机关持续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等工作,积极参与立法活动。统筹使用公职律师资源,强化公职律师在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作用发挥。推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参与重大项目洽谈等方面积极发挥“外脑”作用。

  17.投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前移,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扎实做好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落地落实,保障支持律师作为法律领域专业人员深度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各项工作。

  18.强化民生领域法治服务。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调解等工作,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引导广大律师全方位参与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立足群众急难愁盼,鼓励、支持律师为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法律服务。

  19.做实律师行业帮扶。健全完善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实施好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律所“1对1”结对帮扶工程、律协结对互助工程等,促进西部地区律师队伍、律所、律协的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积极选派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满足西部地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五)加强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

  20.加快县域律师队伍发展。实施县域律师帮扶计划,组织省内知名大所优秀律师分专题开展巡回培训宣讲,指导县域律师在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健康发展。支持郑州市、洛阳市试点开展市域律所和县域律所结对帮扶工作。建立省市两级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县域律所工作联系点制度。在职称评审、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活动中考虑县域律师的特殊贡献,予以倾斜照顾。

  21.着力培养律师行业后备人才。出台行业性青年律师培养帮扶工作指引,支持青年律师参加各类高层次专业培训交流活动。建立完善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强化青年律师政治引领和扶持保障,为律师强省建设储备人才。探索建立青年律师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为青年律师发展提供基本保障。组织名优、资深律师开展结对帮扶青年律师活动,大力扶持青年律师成长成才。

  22.加强重点领域律师人才建设。支持省内律师事务所引进高端、特色、紧缺法律服务人才,定期发布、更新我省律师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对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定的政策帮扶。

  23.培树行业发展标杆。组织开展“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评选活动,对在政治引领、业务开展、律所管理、社会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定期发布《河南省律师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生动展示律师队伍的感人事迹和良好精神风貌,提升律师行业品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站在律师行业发展全局高度,围绕本方案精神和目标任务,完善律师行业发展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选树培育3-5家在全省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大所和一批“专精特新”律所,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鼓励各地制定落实机构落户奖励、专业人才保障、办公用房租金减免、高端法律服务奖励等扶持政策,助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任务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要抓好工作统筹和任务督促落实,强化考核督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方案部署落实到位。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律师服务工作创新,促进律所交流合作。律师事务所要发挥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体作用,将本方案的精神和各项要求落实到发展实践中。各方要共同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发展不断向前迈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做出积极贡献。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地要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推广,加强与各类主流媒体、专业法律新媒体的合作,提升公众对河南律师的认可度、美誉度,树立良好的行业整体形象。要广泛推广介绍各地、各律所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广大律师、律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河南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为我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03-03/2956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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