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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驾驶员招聘启事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福建省司法厅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2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技能。

  2.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具有车辆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能,C1驾驶证及以上,3年以上驾驶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B2及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驶经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处理车辆事务优先。

  3.在福州市4城区内(不含长乐、马尾)有固定居住地(需提供长期居住的证明),身体健康。

  4.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纪违法行为、无吸毒、无赌博、无被开除(辞退)等不良记录。

  5.无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 2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2023年2月28日前如实填写《福建省司法厅驾驶员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3.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3月3日-3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网上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为A4规格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福建省司法厅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驾驶证复印件;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5)学历、学位复印件;

  (6)常住证明材料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待考试通过后提供)。

  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2286元,通过试用期考核后以劳务派遣形式签定合同,月工资3900元(含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省司法厅大楼1111室。

  电子邮箱:rsc83770259@163.com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706961662。

  洪女士,联系电话:0591-83770259。

  

  

  

  福建省司法厅人事处

  2023年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302/t20230217_6111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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