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点线面”多维给力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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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开始,沈阳市民对交通处罚有意见,无需再专门到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申请行政复议,全市18个交警大队都可代收行政复议申请。沈阳市民“说理”的路更宽敞,也更通畅了。
“这个交通违章(法),我能申请行政复议吗?您知道在哪能办吗?程序复杂不?要是今天办不完,明天就不好再请假了……”在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平大队,市民李某领取完处罚决定书后,一口气询问了一连串问题。
“您别着急,如果您对此处罚决定书有异议,在我们大队就可以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收到申请后,我们交警部门会先行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我们会及时处理。如果认为需要维持的,我们将在5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为您全面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为您邮寄送达,最大限度为您减少‘往返跑’‘多地跑’的负担……”窗口服务人员耐心细致地解答道。
如今,市民对于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就近选择前往交警大队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除了提供现场办理、邮寄送达,市民还可通过线上“行政复议服务平台”,足不出户申请行政复议,最大限度减少“往返跑”“多地跑”。
据沈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处处长王丹丹介绍,为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沈阳市司法局建立了复议立案审查繁简分流机制,并创新行政争议“关口前移、源头化解”案前化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前哨”作用,立案前、立案后全流程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gsdt/202404291030088051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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